宋曹,清初順治年間書法家。
字彬臣,一字邠臣,號射陵。江蘇 鹽城人,明 崇禎時官中書,
入清後,隱居不仕,工詩善書。
《書法約言》一卷。彬臣夙以能書稱,是編首為「總論」兩篇,
不作浮詞,至為扼要;次為「答問書法」一篇,發揮《筆陣圖》
及過庭《書譜》所言書法之意,設為問答以明之;
又次「論作字之始」一篇,略敘書體變遷之跡,別無論議;
最末論楷書、行書、草書三篇,切實精到,足以為法。
書法約言
論楷書
蓋作楷先須令字內間架明稱,得其字形,再會以法,自然合度。
然大小、繁簡、長短、廣 狹,不得概使平直如算子狀,但能就其本體,
盡其形勢,不拘拘於筆畫之間,而遏其意趣。
使 筆筆著力,字字異形,行行殊致,極其自然,乃為有法。
仍須帶逸氣,令其蕭散;又須骨涵於中,筋不外露。
無垂不縮,無往不收,方是藏鋒,方令人有字外之想。
如作大楷,結構貴密,否則懶散無神,若太密恐涉於俗。
作小楷易於侷促,務令開闊,有大字體段。
易於侷促者,病在把筆苦緊,於運腕不靈,則左右牽掣;
把筆要在虛掌懸起,而轉動自活。
若不空其手心而意在筆後,徒得其點畫耳,非書也。
總之,習熟不拘成法,自然妙生。
有唐以書法取人,故專務嚴整,極意歐、顏。
歐、顏諸家,宜於朝廟誥敕。
若論其常,當法鍾、王及虞書《東方畫贊》、《樂毅論》、
《曹娥碑》、《洛神賦》、《破邪論序》為則,
他不必取也。
論行書
凡作書要布置、要神采。
布置本乎運心,神采生於運筆,真書固爾,行體亦然。
蓋行書作於後漢劉德升,魏鍾繇亦善作行書,
所謂行者,即真書之少縱略。
後簡易相間而行,如雲行水流,穠纖間出,非真非草,離方遁圓,
乃楷隸之捷也。
務須結字小疏,映帶安雅,筋力老健,風骨灑落。
字雖不連而氣候相通,墨縱有餘而肥瘠相稱。
徐行緩步,令有規矩;左顧右盼,毋乖節目。
運用不宜太遲,遲則痴重而少神;亦不宜太速,速則窘步而失勢。
布置有度,起止便靈;體用不均,性情安托?
有攻無性,神采不生;有性無攻,神采不變。
若心不疑乎手,手不疑乎筆,無機智之跡,無馳騁之形。
要知強梁非勇,柔弱非和;外若優遊,中實剛勁;
志專神應,心平手隨;體物流行,因時變化;
使含蓄以善藏,勿峻削而露巧;若黃帝之道熙熙然,君子之風穆穆然。
如此作行書,斯得之矣。
又有行楷、行草之別,總皆取法右軍《禊帖》、懷仁《聖教序》、
大令《鄱陽》、《鴨頭丸》、《劉道士》、《鵝群》諸帖,
而諸家行體次之。
論草書
漢興有草書。徐鍇謂張竝作草,竝草在漢興之後無疑。
迨杜度、崔瑗、崔寔草法始暢。張伯英又從而變之。
王逸少力兼眾美,會成一家,號為「書聖」。
王大令得逸少之遺,每作草,行首之字,往往續前行之末,
使血脈貫通,後人稱為「一筆書」,自伯英始也。
衛瓘得伯英之筋,索靖得伯英之骨,其後張顛、懷素,皆稱「草聖」。
顛喜肥,素喜瘦;瘦勁易,肥勁難,務使肥瘦得宜、骨肉相間,
如印泥、畫沙,起伏隨勢。
筆正則鋒藏,筆偃則鋒側。
草書時用側鋒而神奇出焉。
逸少嘗云:作草令其筆開,自然勁健,縱心奔放,覆腕轉促,
懸管聚鋒,柔毫外托。左為外拓,右為內伏。內伏有度,始為藏鋒。
若筆盡墨枯,又須接鋒以取興,無常則也。
然草書貴通暢,下墨易於疾,疾時須令少緩,緩以仿古,疾以出奇,
或斂束相抱,或婆娑四垂,或陰森而高舉,或脫落而參差,勿往復收,
乍斷復連,承上生下,戀子顧母,種種筆法,
如人坐臥、行立、奔趨、揖讓、歌舞、擘踴、醉狂、顛伏,
各盡意態,方為有得。
若行行春蚓,字字秋蛇,屬十數字而不斷,
縈結如遊絲一片,乃不善學者之大弊也。
古人見蛇斗與擔夫爭道而悟草書,
顏魯公曰:張長史觀孤蓬自振、驚沙坐飛與公孫大娘舞劍器,
始得低昂迴翔之狀,可見草體無定,必以古人為法,而後能悟
生於古法之外也。
悟生於古法之外而後能自我作古,
以立我法也。
射陵逸史曰:作行草書須以勁利取勢,以靈轉取致,如企鳥跱,志在飛,猛獸駭,意將馳,無非要生動,要脫化,會得斯旨,當自悟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