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義桃園臺地之北部,其東北隅為林口臺地(坪頂臺地);
大多地域居番仔寮臺地之北半部。境內有南崁溪及其支流茄苳溪,
從東南方向西北方貫流。
本區一帶係乾隆初葉,粵籍薛啟隆結合墾戶所墾,初稱「虎茅莊」,
後來有移民在此遍植桃樹,花期紅雲搖曳,乃改稱「桃仔園」。
一直至光緒年間「桃仔園」與「桃園」並稱。
光緒十四年清丈魚鱗冊上登載為「桃園」。
清末光緒二十年前後,本區轄域屬台北府淡水縣桃澗堡轄域;
日治前期,明治二十八年(1895﹞隸臺北縣桃澗堡。
大正九年(1920)屬新竹州桃園郡桃園街。
光復後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改為新竹縣桃園市桃園鎮。
民國三十九年十月間調整原縣市行政區域,屬桃園縣桃園鎮。
民國六十年四月二十一日陞格為縣轄市,
為桃園縣桃園市。
雍正四年(1726)首有漳浦人藍勇、藍宗者入墾於此,
嗣有晉江人林文進、詔安縣人游文郭及客籍饒平縣人鍾相英,
梅縣人古傳等人拓墾於此。
至乾隆二年(1737)有客籍薛啟盛者入墾於此,
並有閩籍詔安縣李元湍及李善班、李善明,
南靖縣人徐溫和、徐光傑等人接踵而至。
乾隆二十二年(1757)潮州府饒平縣人莊德大,
平和縣人江信都、江德廣,漳浦人何正直等人來墾,
至乾隆末葉平和縣人溫剛,漳浦人康會者亦至此墾耕。
據乾隆十二年(1747)范咸重修臺灣府志坊里項記載,
初期今桃園區一帶統稱為「虎茅莊」,
為當時淡水廳下三十五莊之一。
蓋開墾前一帶為茅草密地,故以名也。
虎茅莊至乾隆三O年(1765)前後,已因閩粵籍移民至此與
龜崙社平埔族交易日盛,而形成草茅店舖街,
乾隆年間,有薛啟隆(淡水廳志作薛奇龍)者從斗六北上,
拓墾龜山、八德間之土地,區內遍植桃樹。
因開花季節紅雲搖曳,被譽稱為桃仔園或桃園。
乾隆三十九年(1774)續修臺灣府志上,
已載有「桃仔園莊」。
往昔「虎茅莊」地域之拓墾,
概由西北方海岸向東南方推展。
嘉慶初葉有詔安人蔡烏,平和縣人張大連來墾。
因嘉慶十一年(1806)淡水廳下發生漳、泉械鬥,在桃仔園街之
漳人店屋泰半被泉人所燬,至嘉慶十四年(1809),漳人改建為
瓦房店舖從今中山、中正二路交會處起向火車店方向
形成一條向南狹長的街道,稱為「長南街」。
後因「長」、「中」音近,訛為「中南街」。
並於街區的外圍築土垣,以禦泉人之再襲。
嘉慶十九年(1814)漳人在長南街(今中正路二O八號)興建
景福宮以祀開漳聖王,並作為漳人集議所。
道光十四年(1834)淡水廳下,漳泉械鬥又起,
富豪妣蓋有者,倡議率街民合力,改築土垣為石堡,
其高十二尺,分二段,基壁厚達五尺,頂壁為三尺,
周長約達二.一公里。
嘉慶十九年又有徐玉衡者修補垣壁,
並開四門,以維街區之安全。
至道光年間,又有南靖縣人徐再科、徐文瑞,同安人蘇進等人遷入。
桃園之地名,至同治十九年(1870)撰修淡水廳志中,
「桃園」與「桃仔園」並見;光緒十四年(1888)劉銘傳清丈之際,
魚鱗冊上作「桃園」,
日治以後據之廢桃仔園之稱,
遂以「桃園」為之地名。
光復初的桃園鎮行政區分25里,
以後隨人口增加而調整為現在的76里。
而習慣上又依地域的不同將之分為五區,
即桃園街區、中路區、大樹林區、會稽區和埔子區。
會稽地區位於桃園區東北部,隨虎頭山脈絡自西北向東南,
分為水汴頭、大檜溪和小檜溪三部分。
大檜榽的地名自古至今有三變:
最早是凱達格蘭族龜崙社的一部分,稱為奶笏崙,
漢人初來時建莊即稱奶笏崙莊。
乾隆四十五年(1780 )改稱大過溪莊,
為當年南北交通大道橫渡南崁溪之處也。
日治以後,因漳州腔閩南語「過」與「檜」音似,
於是圖書都作「大檜溪」。
東門溪源出大樹林,在巿區北端注入南崁溪,
在此兩溪之間的地面較大檜溪莊小,
就稱為小檜溪;
後即繁榮為鬧巿的一部分,
即今朝陽、青溪、成功和三民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