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田金三郎(1857—1922),日本山口縣出身的實業家,

活躍於明治、大正時期的台灣。


安政四年(1857)賀田金三郎生於長門國阿武郡萩城下(今山口縣萩市),

1885年赴東京就職於藤田組,1887年就任於藤田組與大倉組合作的內外用達會社

之伊予松山出張所主任,1891年內外用達會社解散,賀田改任大倉組松山支店長。

明治28年(1895)渡台,就任大倉組台灣支社總負責人,

成為日本陸軍與台灣總督府之御用商人,從事軍需用品的徵集,

及糧食建材運送與工事建築。

明治30年(1897)以大倉喜八郎的名義,賀田與山下秀實、金子圭介

共同創設驛傳社,承攬國庫金的遞送與納稅金的匯集,及承包輕便

鐵道建設的勞務,為賀田組事業的起點。

明治32年(1899)5月賀田組成立,經營官衙用達、建築、

物品販賣、運送業等業務。

賀田金三郎於明治32年(1899)5月在書院街1丁目成立「賀田組」獨立,

社長由金三郎本人擔任,副社長則交給他的胞弟富次郎擔任。

「賀田組」在臺灣各地進行物資調度、建築業、運輸業、鐵道建設、港口事業以外,

也因為在日俄戰爭中擔任陸海軍的各種調度而獲取巨額利益。

之後因接收臺灣總督府回收臺灣東部花蓮至臺東的土地,

在當地建造名為「賀田村」的農村,著手經營農場。

明治三十二年(1899)臺灣總督府令第1585號,賀田組獲得加禮宛(花蓮縣新城鄉)、

吳全城(花蓮縣壽豐鄉志學)、馬黎馬憩(花蓮縣鳳林鎮萬里橋)、加路蘭(花蓮縣

豐濱鄉磯崎)之土地開墾承租權,共約19822公頃。

並開始招募日本內地移民,設置賀田村,從事東台灣的開發。

賀田除了開墾事業,也跨足金融、運輸、製冰、製糖、製腦、礦業等,

之後又將事業擴大至日本內地和朝鮮。

明治32年(1899),金三郎依照「官有林野預約賣渡規則」,

向臺灣總督府提出臺灣東部地區開發計畫書,同年11月16日總督府就核准開墾。

金三郎原先申請臺灣東部開發的總面積為1萬6000平方公里的大平原。

總督府在核准開墾的同時並將開墾期間設為最長15年。

賀田組隨後利用此廣闊的東臺灣地區用地,

除了經營製糖業外,還兼營製樟腦油業、畜牧業、移民事業、

運輸業等等,進行多角的開發經營。

明治35年(1902),賀田組正式開始臺灣東部的開墾。

雇用了120名原住民,第一年度開墾了吳全城100公頃月地,

隔年更開墾了500公頃,並建立了「賀田村」,

接著又開墾鄰接的鯉魚尾庄並設立「壽村」。

在開墾之地種植了甘蔗、菸草、芋頭等植物。

另外還將臺灣原生種的甘蔗更改為夏威夷品種,

並導入新型的壓榨機使製糖業近代化。

當時賀田組除了製糖業以外,

還經營製樟腦油、酪農業、輕軌鐵道等多種事業的開發。

由於在短短時間之內,賀田組就有40人被太魯閣族殺害。

賀田金三郎請願當時剛上任不久的第五任總督府佐久間左馬太總督,

決定要討伐太魯閣族。

佐久間總督聞知也非常憤怒,決定要掃蕩太魯閣族。

賀田村在開村不到4年就消失匿跡。

今已找不到賀田移民村的遺跡,只能看到昭和15年(1940)於吳全城地區

建造的鹽水港製糖公司的建地上設立的「開拓紀念碑」。

臺灣總督府於1910年起招募農業移民,

在花蓮港廳設立第一個移民村「吉野村」,開啟官營移民事業。

後來經過總督府不斷改善農耕環境和醫療衛生,移民也逐漸學得

栽培熱帶作物的技術,及適應移住地的氣候,

到了1919年左右,移民村的經濟才逐漸好轉。

1899年,賀田金三郎向臺灣總督府申請取得花蓮港至卑南一帶

的土地支配權,開始其拓墾事業;建立移民村,並大規模種植甘蔗,

於壽村建設改良糖廍;後因水土不服、資金政策無法有效支持等原因,

併入由荒井泰治(其於1907年購得鹽水港製糖會社)新成立之

臺東拓殖株式會社。

1912年,臺東拓殖株式會社更名為臺東拓殖製糖株式會社,

並精簡其業務內容;因官營鐵路已由花蓮港通至鳳林,

1913年壽工場轉型為新式製糖工場(位於花蓮港廳花蓮郡壽莊),

每日壓榨甘蔗量為1,000公噸,是東部地區第一座新式製糖工場;

1914年,臺東拓殖製糖株式會社正式與鹽水港製糖合併,

改稱為鹽水港製糖拓殖株式會社;

1920年,鹽水港製糖拓殖製糖再次更名為鹽水港製糖,

並增資至2500萬日圓,使鹽水港製糖成為當時臺灣東部地區

最大的企業機構。

隨著經營規模逐漸擴大,鹽水港拓墾事業逐漸向南擴張。

1921年,於花蓮港廳鳳林區馬太鞍設立花蓮港製糖所大和工場,

每日壓榨甘蔗量為1,000公噸,以鳳林的北清水溪為原料採集區界;

因大和工場設置初期原料供應不穩定,

其與花蓮港製糖所壽工場經常相互支援。

隨著製糖重心逐漸南移,

1929年大和工場的產量開始超過壽工場,

成為鹽水港製糖在花東地區的生產主力。

其所經營之主要事業尚有 ;
1897年3月,創立臺北電燈會社,擔任董事。1897年4月,與山田海三等

創設臺北米穀市場,任監事。1897年4月,與山下秀實創設驛傳社。

1897年6月,與久米民之助、永井岩太等組臺灣製冰會社。

1898年,台灣日日新報報社設立,任董事。


1899年7月,開設淡水、塗葛堀(臺中市龍井區一帶)定期航路。
1899年7月,臺灣銀行成立,任監事,為民間最大股東。

1899年11月,與荒井泰治等共同發起設立臺灣貯蓄銀行。

1899年11月,獲得開墾臺東原野許可,約19822公頃,開始東部拓殖。
1900年,投資臺灣製糖株式會社,任監事。

1908年,與荒井泰治共同經營四腳亭煤礦區。
1910年,與荒井泰治、藤崎三郎助等,發起設立臺灣肥料株式會社。


1920年,與基隆顏家、木村久太郎、林熊徵等,

共同設立臺陽礦業株式會社,

並曾擔任過社一職……

0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