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族譜所載,龍潭烏樹林翁家的來臺祖是翁尚進,
由潮州府普寧縣麒麟埔墩下渡海來臺,
時間推估約在雍正末年到乾隆初年,即 1730 年代。

翁家來臺祖的來臺前的居住地潮州府普寧縣,
普寧縣位於潮州府西南側,麒麟埔則位於普寧縣東北側,東鄰潮陽縣。
麒麟埔與潮陽縣皆以潮州人為多數,講潮州話為主。
但兩縣交界處小北山區則有數個客家庄。

根據族譜記載,翁家來臺祖翁尚進到臺灣時從滬尾登陸,
到今新北市三芝區錫板落腳,開墾荒地有成,買下小基隆庄舊庄十多甲水田。
翁尚進生三子,阿恩、阿嵩、阿琚。到了第二代,田地逐漸變賣,至 1795 年
翁尚進三子翁阿琚過世後葬於三芝,當時田地幾已賣光。

依據所編寫族譜資料,源自第三世元坤派下必能所立族譜,
以及光緒 6年(1880) 年新統所立族譜的記載,而這兩本族譜兩者
都寫開基祖有媽無公。

翁家的來臺祖第一世為尚字輩,第二世無排字,
第三世及以後世代為元、必、新、瑞、廷……,係嚴格依照族譜
對聯排序,跳過第二世未排序,不甚合理。

將第二世阿恩、阿嵩、阿琚的名字與日治初期記錄當時
凱達格蘭與噶瑪蘭人頭目的漢名比對,該命名相當常見。

由一些資料或可推測:翁家或許來臺祖已與凱達格蘭人通婚,
成為小雞籠社母系社會的一員,並取得其土地開墾,

因此第一世即擁有許多田地,
而第二世原來認同自己為社人後代,
主掌阿琚派下族務者為女性社人的江愛娘,
為兩本族譜所述之開基祖,
也因此有再婚子嗣姓翁林之事。

後小雞籠社漢化,第二世改為漢名,而其第四世、第五世時
所立族譜才會有「有媽無公」之記載。

道光15年(1835)第三代翁元乾、翁元坤先後遷移至平鎮山仔頂麻園窟、
龍潭大池背的四方林濫心,最後翁元乾定居於烏樹林,翁元坤定居於關西
牛欄河。


今龍潭鄉內地形,可區分為平原區、丘陵區,以及河階地區。
平原區以今龍潭大池為中心,清代為靈潭陂庄,開墾至今主要產業為稻田,
烏樹林亦屬平原區地形。
河階地區以東南側三坑、大坪等村沿溪河階地為主,種植稻作。
丘陵則在 1870 年代以後以種茶製腦為主要產業。

清代烏樹林的發展,晚於靈潭陂及黃泥塘。
龍潭東北方原為泰雅族領域,為防禦泰雅出草,
淡水廳於乾隆 33年 (1778) 於靈潭陂北方的烏樹林、黃泥塘
設隘防守,設四十名鄉勇。

此時烏樹林仍被劃為界外之地,漢人不得越界墾殖,
但在設隘之後,則特別准許鄉勇在隘寮翁元乾派下在
龍潭的發展、分房與建屋。

據翁家族譜記載,翁元乾兄弟先到平鎮麻園堀及靈潭陂附近的
四方林濫心,這兩個地方早在1830 年代以前都已開墾完成,可能因此
兩兄弟決定各自往拓墾密度較低的新地區發展,
烏樹林和牛欄河地近泰雅領域,為漢人界線邊緣,
為較新的墾區。

族譜載家族傳說翁元乾初到烏樹林時,
承墾林本源擁有的田地耕種,初到時經濟窘迫,食穀等須向魏屋借。
由此傳說可知林本源已買收烏樹林地權,而魏家也在此地發展,
翁元乾選擇烏樹林的原因可能是魏家所引介。
這個第一落腳地點,翁家元乾派下族人稱為「林本源寮」。


到烏樹林租地承墾約二十年後,於 1857 年之前不久,
翁元乾終能買下第一筆田地及厝地,買下的當時地上即有寮屋一間。
此地後來即為翁元乾派下的祖堂,今歷史建築六桂傳香翁家祖堂,
地址為烏林村 24 號。

翁元乾的六個兒子必忠、必巳、必照、必水、必福、必喜,
即元乾派下六大房決定設置翁元乾嘗,以寮屋為公廳,田地為六大房共有。
共有的田地由保地有功的大房派下耕作並居住,所繳交田租供祭祀等公用,
餘者則由六房均分。

兩年後,1859 年,翁元乾過世,翁元乾嘗的派下子孫,
所謂的房是指必字輩的房份而言。
除了大房外,二到六房,共五房,仍合居共財於林本源寮,
因此合稱為上五大房,以二房必巳為族長,與大房分開發展。

1862 年起,上五大房以必巳、必巳兄弟、五和等名字
陸續在烏樹林、後寮購置田地、厝地。
翁必巳於 1875 年過世後,上五大房由三房必照、四房必水當家,
必照主持對外事務,必水則管理內務。

1881 年,上五大房分家,當時第二房必巳與第六房必喜皆逝,
分家決議於已購入的烏樹林 157番地建新屋給二房和六房居住,
族人稱此地為「新屋下」。

1881 年分家後,留在林本源寮的三到五房,
共三個房,改稱為「上三大房」。
1890 年,上三大房由必照主持買下寮屋南邊鄰地興建大屋,
該地地名為崗排,因此稱崗排大屋,又因是上三大房所建房屋,
可視為林本源寮老屋延續,族人仍習稱之為「老屋」。

翁家於清末的當家世代為必字輩,而日治時期的當家世代則為新字輩。
大屋建造者為翁新統,他是日治初期到中期的當家者,父親為翁必水,
屬第四房。

翁新統 (1853 -1922 ),日治時期明治 36年(1903) )起擔任上三大房族長,
第四房族長以及翁元乾嘗管理人。

身為翁元乾嘗管理人,翁新統於 1905 年聽聞有人在曾祖父翁阿琚墓
附近起造屋舍,立刻與新松趕往三芝交涉,並以 1,700 圓向盧姓地主
買回該片祖產地,於 1905 年 6 月 20 日簽約,包括田地、山埔地、建物
敷地、茅屋,登記在各房當家者翁新造、翁新統、翁新載等人名下。

1905 年分房後,在翁新統戮力經營下,第四房仍持續買入田地,
繼續上升的家勢。第三房必照派下亦仍繼續買入田地。
第三房、第四房族人並且開始投資各種新興事業,包括東南拓殖株式會社、
東亞興業株式會社、東瀛物產株式會社、臺灣軌道株式會社(新竹客運前身)、
大成火災海上保險會社、振南貿易會社、桃園電燈會社、東園茶葉改良公司、
中壢盛業金隔公司、中壢輕鐵公司、龍潭信用組合、東亞製藥公司等,
投資金額總共約 20 萬圓。

根據《臺灣列紳傳》記載,
翁新統於明治 32年(1899) 擔任龍潭陂區長職務,共擔任 8 年。

在翁新統擔任區長期間,係以堂屋廳下做為待客之所,
其前廊較深,使做為待客空間的廳下更具氣勢,此段敘述與區役場通常
設於區長家中的實施情況相符。

在地方參與上,翁新統參與龍潭信仰中心龍元宮廟務甚深。

根據龍元宮沿革碑記,1908年由李養、古望林、黃樹勳、翁新統、翁新造等
人首倡募捐,改建前殿;11月8日興工,1909年4月竣工,此次增建為日治
時期的大修工程。

1914年,由李養、黃樹勳、翁新統、翁新造、翁新通、鍾會宏等人首倡,
募捐六千餘元,全面重修,高築內殿,並建左右兩廊;7月10日興工,
1915年11月竣工,廟貌大為改觀。
1916年10月翁新統也出錢(60円)興築龍潭陂道路,
同年11月龍元宮建醮,翁新統、李養、黃樹勳等三人出任主事。

1906-1913年出任安咸輕便鐵道公司理事長。
1914年10月翁新統與區長李養等171名股東共同出資申請設立
「有限責任龍潭陂信用組合」。
1915年11月翁新統由臺灣總督府獲頒「紳章」,資產約4萬圓。
1916年1月因受領總督府紳章,便在龍元宮連續兩日宴請鄉親與
當地官吏仕紳。

翁瑞春為翁元乾第四房翁必水派下子孫。
翁瑞春的大伯即為翁新統。

翁瑞春年幼時期受漢學教育,明治37年臺灣總督府醫學校入學,
明治42年畢業後進入臺灣總督府臺北醫院小兒科及內科擔任助手,
大正2年轉任臺灣總督府醫院醫師,大正3年於臺北市太平町
開設「鼎新醫院」,開啟他的從醫之路。

大正9年擔任新竹州州會議員,之後又擔任臺北市會議員至昭和12年止。
大正10年依「臺灣紳章條規」,翁瑞春獲頒臺灣總督府頒授紳章。

此外,翁瑞春曾歷任東亞製藥株式會社監理人、臺灣軌道株式會社董事、
東南拓殖株式會社董事及社長、臺灣農林株式會社董事、新竹州協議會員、
稻江信用組合(合作社)監事、永樂座監理人及監事。

翁瑞日則是戰後桃園縣龍潭鄉(今龍潭區)的首任官派鄉長,
在日治時期龍潭庄長之後接任,是戰後龍潭地方政治的開端人物之一,
此後才進入民選鄉長時期。

家族中另有翁廷鳳曾任第二任鄉民代表推選的龍潭鄉鄉長(1948-1951)、

以及翁瑞珍曾任第三屆民選龍潭鄉鄉長(1956-1960)。

翁宅祖堂六桂傳香,是翁家在龍潭烏樹林落腳、發跡後所建之祖堂,
經後世子孫三度重修,目前正身保留完整,裝飾豐富細緻,為客家人
在烏樹林墾殖的重要史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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