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業在近代日本被設定為國策作物,明治初期新納入國家版圖的北海道,
引入美國的農業知識與技術、設立札幌農學校,引進美國甜菜根製糖技術。

不久臺灣成為日本殖民地,以甘蔗為原料的糖業生產量卻超越北海道。

有趣的是,於臺灣推動糖業的是畢業於札幌農學校,1901年辭去札幌農學校
教職,轉任臺灣總督府代理殖產局長的新渡戶稻造,他提出《糖業改良意見
書》,是讓北海道糖業走入歷史的重要人物之一;
日後札幌農校畢業生也成為臺灣糖業試驗場的主力。

臺灣的糖業產量之所以超越北海道,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總督府推行糖業
政策,並讓民間集中資本興建大型新式糖廠。

臺灣總督府在1902年公布《台灣糖業獎勵規則》後,台灣南部的仕紳
王雪農、劉神嶽、翁煌南、黃錦興、葉瑞西、郭升如等台灣人在1904年
2月籌組了「鹽水港製糖會社」,資本額30萬圓,
並以原臨時臺灣糖務局技師堀宗一擔任技師長,
規劃在鹽水港廳岸內庄設立了壓榨能力350噸的製糖工場。

鹽水港製糖會社向札幌製糖會社無償借用甜菜糖製造機械,
並透過台北的英商三美路商會,向英國的訂了主要機械、輕便鐵道
鋪設所需的材料。
原預計在1904年11月即可完工,但因來自英國的設備遲到,
加上札幌製糖的機械安裝困難,導致在1905年4月才完工並開始營業。
然而,接二連三的問題像是:製糖機械不時故障、大雨沖毀輕鐵橋梁而
改用竹筏將原料送到工場,而6月18日的大暴雨更使汽罐故障,
使工場無法運作。

1906年12月,明治製糖株式會社設立於鹽水港廳(今臺南市麻豆區),
當時日本內地的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也將業務延伸至臺灣;
另一方面,臺灣製糖也在1921年7月完成九州製糖工廠的建設工程,
並建構起一套體制,將臺灣製造的原糖運往神戶和九州的2個工廠,
進行砂糖精煉的作業。

如此一來,1902年5萬5千噸的製糖產量,在1925年達到48萬噸,
成長約8倍,從1936年開始到隔年的生產高峰期,年產超過百萬噸,
自此,臺灣的製糖產業進入興盛期。

鹽水港製糖會社在設立後不久即面臨虧損和資金缺乏,
然而恰好適逢日俄戰爭後的經濟好轉,為了避免既有的原料採區域
被爭奪,在堀宗一向有力人士的拜訪下,以荒井泰治為中心的日人資本家,
以資本金500萬圓在1907年3月創立「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繼承鹽水港
製糖會社的所有事務,並於東京證券市場公開上市,日人持股比例佔81%,
成為了日本人資本系統的會社。

荒井泰治是社長兼董事,堀宗一、槙哲是常務董事,
董事為賀田金三郎、酒井靜雄、王雪農,監察人為安部幸兵衛、
村井彌市郎、藤崎三郎助、劉神嶽。
之後規劃將岸內的製糖工場擴增至550噸,
並在新營庄新設1,000的製糖工場,在1908年12月完工,
之後將本社遷到新營庄。

另外,技師岡田祐二在去了爪哇島視察後,將「耕地白糖」的製造技術
引進台灣,於1909年(明治42年)在岸內工場首次生產了660噸的耕地
白糖,是日本首次生產耕地白糖;

同年5月20日 ,台灣最初的糖業旅客鐵路開始營業(新營庄-鹽水港間)。
1910年(明治43年)9月,合併「高砂製糖株式會社」並獲得「旗尾工場」,
資本額增為750萬圓。

1911年4月,開始建設岸內製糖所第二工場,並在10月完工。

荒井泰治等人在1910年為了開發台灣東部,
成立了「台東拓殖合資會社」,在1912年8月改組為「台東拓殖
製糖株式會社」,設立鯉魚尾新式製糖廠(1918年1月改稱壽工場)、
針塱(40噸)、公埔(60噸)等2處糖廍,
並經營農墾、製造樟腦、畜牧、挖礦等事業。

1914年(大正3年)7月,鹽水港製糖將臺東拓殖製糖合併,
並改稱「鹽水港製糖拓殖株式會社」。
為了擴大東臺灣的製糖規模,於1914年11月在璞石閣設立
能力60噸的改良糖廍。

為了利用製糖的副產物糖蜜,鹽水港製糖拓殖於
1916年3月設立「打狗酒精工場」,同年6月開始運作。
1917年12月,將新塱、璞石閣糖廍廢止,改在公埔庄設置能力60噸
的「里行工場」。1918年7月,設立「壽酒精工場」。
另外,於1918年10月在旗尾工場試驗了用爪哇進口的原糖生產
「再製白糖」,由於生產成果良好,岸內及新營工場亦改使用此方式製糖。
1919年10月,設立「大阪精製糖工場」,在1920年8月開始製糖。

1920年4月,資本額增加1,375萬圓,總額達到2,500萬圓,
使鹽水港製糖成為當時臺灣東部地區最大的企業機構。
因拓殖事業已告一段落,並準備擴大糖業發展,於同年6月將公司
名稱改回「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
於1921年1月,設置馬太鞍工場(同年3月改稱大和工場),
以鳳林的北清水溪為原料採集區界線,並將公埔、里行糖廍廢止。

1921年7月,鹽水港製糖合併了1917年設立於高雄的旁系會社
泰昌冰糖株式會社。1925年11月,併購了台南製株式會社的兩處改良
糖廍無水藔工場、山杉林工場。
1926年1月,前述兩處改良糖廍併入旗尾工場。
1927年2月,「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而獲得了溪州工場;
同年6月併購併購「東京精糖株式會社」、「恆春製糖合資會社」(恆春工場),
而資本金達到5,850萬圓。

然而,正當鹽水港製糖積極擴大規模時,鹽水港製糖的第四大股東
鈴木商店受到1927年的昭和金融恐慌影響而破產,使得鹽水港製糖在
同年12月將旗尾、恆春工場賣給臺灣製糖株式會社,
而資本額在1929年10月減半至2,925千萬圓。

因大和工場設置初期原料供應不穩定,
其與花蓮港製糖所壽工場經常相互支援。

隨著製糖重心逐漸南移,1929年大和工場的產量開始超過壽工場,
成為鹽水港製糖在花東地區的生產主力。1936年,增設新營製糖所
第二工場,以及在柳營庄設立新營酒精工場。
1938年5月,增資至6,000萬圓。
在1939年,鹽水港製糖的社員有694人(台灣人626人、內地人67人),
短期雇用有1,708人(台灣人1,494人、內地人214人)[3]。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1945年(昭和20年)11月,
鹽水港製糖在臺灣的資產被國民政府接收,同大日本製糖、臺灣製糖、
明治製糖的在臺資產皆併入臺灣糖業公司。

鹽水港製糖改為「臺灣糖業公司第四區分公司」,
而位於花蓮的大和工場則被更名為花蓮港糖廠;
因壽工場受損較嚴重且產量小於大和工場,
故臺糖決定將其廢棄。

在新渡戶稻造的努力之下,臺灣的製糖公司發展興盛,
但在1945年日本戰敗後,經歷了巨大的轉變。

臺灣的臺灣製糖、鹽水港製糖、大日本製糖、明治製糖等4間
製糖公司的資產,由中華民國的國民黨政府接受並且合併,1946年5月
設立臺灣糖業公司。

臺灣糖業公司自1950年代到1960年代,大量輸出砂糖產品,
茁壯成長為臺灣的大型企業。
臺灣糖業公司目前仍是臺灣最大的地主,以農場為主,
在臺灣各地擁有廣大的土地。現在通稱為「臺糖」,
為臺灣歷史悠久的企業,持續營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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