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村久太郎,日本國鳥取縣西伯郡人,生於明治維新前的
慶應三年 ( 1867 ),世為藥種商兼事土木業,其父以承攬築港工事,
遇颱風失敗,貧病而死。
久太郎時年十九,因從圬墁工臺人謂之做土水,受雇於專從土木工程
的有馬組,至明治廿九年( 1896 ),偕其兄常松一行卅七人隨組渡臺,
歷從八堵、基隆間鐵路隧道工程。
雖獲總督府嘉獎而其兄卻死於瘧疾,
仍承包陸軍築城部護岸工程,亦著成就。
後認為與其在殖民地臺灣受雇於人,
毋寧自揭一旗,應有更大空間。
遂於明治卅二年( 1899 ),自立木村組承攬頂雙溪、基隆間道路艱難工程,
竣工後即持其積資一萬圓,購入黑木七郎等所有牡丹坑金山,
更稱牡丹坑,轉營採金,
是為久太郎以一外行人而從礦之始。
牡丹坑在清代中期名武丹坑,其後改為牡丹坑。
其礦山位置在金瓜石本山之南,清末三貂堡頂雙溪境內,時為基隆辦務署
頂雙溪支署所轄;當明治卅一年 ( 1898 ) 六月,接著乃木希典出任第四任
臺灣總督的兒玉源太郎,在整頓警界風紀時,有來自其國九州而頗富金礦
常識的三名警察,支署長臺岐健輔並其兩名警部:黑木七郎與圖師敬助,於失業後
擬思出路而趦趄於牡丹溪時名粗坑溪上游時,偶見溪中之含有砂金後,
溯源至樹梅坪山而於安山岩與第三紀層接觸部,發見金脈。
之後,即由任職通譯的本島人周步蟾暨連培雲名義提出申請,並經田中組的同意,
得於三貂堡牡丹山的絕壁地,獲得一十二萬坪未有充分把握的金礦區之租借許可。
旋則藉有限的資金,以及當境抗日軍日人稱為凶暴之匪賊的騷擾下,
進行採礦與製煉。
其次,又有尤枝者亦於其附近,獲得四萬五千坪的借區,
名牡丹坑金山。
於是,原基隆廳下也由此而有三處金礦區,
一為瑞芳礦山、二為金瓜石礦山、三為牡丹坑金山。
斯以,此三處金礦所在地雖在其後歷經數次的改正地方制度,
均不離從前的基隆廳管內,凡礦業人或媒體,就通稱此「三大金礦地帶」
為基隆金山,或基隆三金山,時見於報章。
唯牡丹坑金山的開礦,其始即因資金有限,雖開礦亦靡有所得,
嗣經連、尤等人將三區合之為一進行探礦,仍以資金短缺,陷入困境後
連同礦權轉入後臺出資者,時之有力日人山下秀實之手。
明治卅二年 ( 1899 ) 九月,出資者遂以發見者黑木七郎名義,
售予一向從事土木業的木村久太郎;
詎意此一了無從礦經驗的木村久太郎,
在歷經連年的失敗,幾至於無米之炊後,至卅四年 ( 1911 ),卻意外的
發見龐大的富礦體致富,成為首一在殖民地臺灣崛起的實業家,
牡丹坑由此而進入採金的全盛期,將其礦坑名為「久盛坑」;
之後,陸續為「榮盛」與「山神」二脈之發見,並獲得民政長官
後藤新平之賞識,經後藤斡旋於田中組,訂立其礦連結金瓜石部分,
三年無償採掘的契約。
久太郎由此,更施其遠大雄心,利用所產硬石,築造高大堰堤以及
打通隧道,疏導溪流,建造兩座製煉場,以及水力發電所。
既而深入金瓜石界後,尾砂的含金更加豐富,因聘徠留學美國,獲有工學
博士學位的都野豐之進,聆聽其建言,於卅七年 ( 1904 ),輸入美製新式
製煉設施,肇建十三層製鍊場於山坡之上,專藉以處理礦石與尾砂,
於是,產金量大增至前年的百分比之八十五;此一製煉設備,
時且為日本所有第三座新式製煉而著。
當年,牡丹金山之域,雖在頂雙溪奧境,相距支廳所在六公里,
鐵路未通,三貂嶺路高峻,凡機械與建築材料,殆至礦工與居民的生計物資,
均依賴船隻由基隆運送焿子寮,而後以苦力送越九份土地公坪,
繼以山路運至牡丹坑,山徑八公里。
唯當地以採金而人口聚集,定住人口凡日籍內地人五百人,本島人七百人,
日常出入勞動人口超越一千人,加上已有水力發電設施,以及產金所在必有酒色,
入夜燈火通明,脂粉與香醇競艷,盛極一時。
木村久太郎,為目光遠大的企業家,蓋其在牡丹豐產時,
已抽鉅資轉向於廳下多處煤礦之開採;
此中,尤以基隆田寮港炭礦,瑞芳久年炭礦,
其餘更有他項事業之開發均著成就。
由此,其對牡丹坑之經營,在其極感倦怠之下,至將其礦區作價廿六萬圓,
轉讓與金瓜石礦山合併,以息糾紛。此一合併抑且包括木村久太郎在經營中之
增區在內,田中組就由此擁有三百四十萬又一百七十六坪之金銀銅礦區,
另外還有煤礦區六十四萬坪,以及砂金礦區一十五萬坪,為其所屬。
大正元年 ( 1912 ),牡丹坑既被併入金瓜石礦山,
金瓜石礦山在其後未幾,則一發而登上「日本首一金鑛山」之位,
明治四十四年 ( 1911 ),後宮信太郎與大倉組在臺總支配人柵瀨軍之佐,
投資五堵北港口炭礦而始;
大正四年 ( 1915 ),原礦主村山嘉吉郎與軍之佐退出,信太郎併其事業。
其後,成立後宮炭礦株式會社,以及收購木村久太郎在牡丹坑之炭區,
併入後宮合名會社,鋪設鐵路等,手腕之辣與運營手段之高,事業益形發展。
大正十四年 ( 1925 ) 十一月,獲得臺灣銀行後援,以二百萬圓承受田中家
在臺事業,並擔任社長一職。
後宮信太郎也由此而擁上「臺灣礦山王」之譽,
遂於是歲,被礦界名士小松吉久,推舉為掌有臺灣礦業界
牛耳地位的臺灣鑛業會之會長。
木村久太郎於大正7年(1918)以其和顏雲年所共同經營之
炭礦事業,與當時積極進軍台灣之日本大財閥三井物產合資
成立「基隆炭礦株式會社」,
並收買北部鐵路沿線59礦區,開始規模化經營,
不過後來木村久太郎在該年結束台灣的事業,返回日本。
木村久太郎留在台灣的,還有大正五年(1916) 於基隆設立之
「木村鐵工所」,主要修造糖機、礦機等,
木村鐵工所在大正7年(1918) 時,開始於大正町(今基隆牛稠港)
建造船塢及修理浮橋與船舶,大正11年時在台灣總督府的鼓勵扶植下,
改組為「基隆船渠株式會社」
此即為台灣造船公司的前身。
木村久太郎離台後,卒於昭和11年(1936)。
木村久太郎於大正七年(1918),
得以懷著鉅資全身而退返回日本,
可說是一位傳奇性的人物…….
後記 :
五大家族中的顏家主要是以開採煤、金礦致富,
資源枯竭即告結束,其土地資本亦難加值發揮運用,
因此與其他家族有所不同。
在基隆市區擁有諸多地產,包括購自木村久太郎宅邸(木村御殿) ,
改名為陋園,大部分土地在戰爭後期日人支付搬遷費後徵用建神社
或做為軍事用途,戰後則被中華民國政府以日產接收,
顏欽賢向市府交涉,反而要求付大筆金錢,
不服力爭還被列入黑名單,後來改建為眷村的建國新村,
剩下土地另捐設光隆商校,只留存顏氏宗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