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懷瓘,唐代書法家、書學理論家。海陵(今江蘇泰州)人。
活動於開元(713-714)間,官翰林供奉、右率府兵曹參軍。
南宋陳思《書小史》稱其善正、行、草書。對自己書法十分矜恃,自稱:正、行可比虞(世南)、褚(遂良),草欲獨步
於數百年間。手蹟無存。
著有《書議》、《書斷》、《書估》、《評書藥石論》等,為書學理論重要著作。
張懷瓘的書法評論著作,有《書斷》、《證書藥石論》、《書估》、《書議》、《玉堂禁經》、《用筆十法》、
《書訣》、《六體論》、《文字論》等行於世。
又著《畫斷》,可惜久已亡佚,唐張彥遠《曆代名畫記》引有部分逸文。
《玉堂禁經》
夫人工書,須從師授。
必先識勢,乃可加功;功勢既明,則務遲澀;遲澀分矣,無繫拘【足句】︰拘【足句】既亡,求諸變態;
變態之旨,在於奮斫;奮斫之理,資於異狀;異狀之變,無溺荒僻;荒僻去矣,務於神采;神采之至,幾於玄微,則宕逸無方矣。
設乃一向規矩,隨其工拙,以追肥瘦之體,疏密齊平之狀,過乃戒之於速,留乃畏之於遲,進退生疑,臧否不決,
運用迷於筆前,震動惑於手下,若此欲造玄微,未之有也。
今論點畫偏旁、用筆向背,皆宗元常、逸少,兼遞代傳變,各有所由,備其軌範,並列條貫。
夫書之為體,不可專執;用筆之勢,不可一概。雖心法古,而制在當時,遲速之態,資於合宜。
大凡筆法,點畫八體,備於「永」字。
烈火異勢
此名「烈火勢」,出於正體,書於銘石時,或用之。法以發勢築,迅激而勁側,「從」字頭、「愈」字腳用之。
此名「各自立勢」,勢則抵背潛衄,視之不見,考之則彰,乃鍾法,即繇白「然」字下是耳。後王逸少用之不怠。隸用之。
此名「聯飛勢」,似連綿相顧不絕。法以暗衄而微著,勢以輕揭而潛趯,乃右軍變於鍾法而參諸行法,則《樂毅論
》「燕」字、「無」字,時或用之,為後遵用,守而不替,至於今矣。
此名「布棋俗勢」,凡拙不可為也。
散水異法
此名「遞相顯異」,意以或藏或露,狀類不同。法以剛側而中偃,下潛挫而趯鋒,則右軍《黃庭經》、《樂毅論》用此也。
此名「潛相矚視」,外雖解摘,內則相附。此蓋鍾法,上,下以潛鋒暗衄,下以迅趯而捷遣。右軍遵用之,於真隸常為之。
此行書,法以微按而餉揭,意以輕利為美。鍾、張、二王行書,並用此法。
此草書,法以借勢捷遣而已,若失之以緩滯,即其為病甚矣。不可不慎也!
勒法異勢
此名「鱗勒」。鱗勒之中,勢存仰策,而收雖云仰收,無使芒角,芒角則失於遒潤矣。鍾、王以下常用之。
此名「借勢」。法以不仰策及鱗勒,但取古勁枯澀,無求銛利,則其妙也。右軍通變以避駢勢。夫為真隸必先用之。
此名草勢,法以險策捷挫,鋒露飛動而己。
此名「平布」,凡俗不可用也。
策變異勢
此名「遞相顯異」,法以上背筆而仰策,下緊趯而覆收。則鍾書常用此,王逸少參而行之。
此名「借勢」,不務策、勒,但取古澀而已。雖云古澀,用筆之意,不忘仰覆之理。
此名章草、草書之勢,法以險勁飛動。鍾、張、二王章草、草書,常用此法也。
此名「布算」,時俗所貴,非墨家之態,戒之。
三畫異勢
此名「遞相解摘」。三畫用筆,勢相類,不求變異,則涉凡淺。法以上畫潛鋒平勒,中畫背筆仰策,下畫緊趯覆收。
此蓋王法,則《黃庭經》「三門」「三」字用之。
此名「遞相竦峙」,蓋行書用之。法以上勒側而中策,下奮筆橫飛。鍾、張、二王行草,並依此法。
此名「峭峻勢」,亦草書之法,險利為勝。
此名「畫卦勢」,俗鄙不可用。
啄展異勢
此「人」、「入」等法,法以左罨略而迅利,右潛趯而戰行,行勢盡而微著摘,出而暗收。脫若便拋,下虞流滑,則冥於凡淺。
梁庚肩吾《書論》云「將欲放而更留」,謂此。
此名「交爭勢」,蓋行草法也。
法以衄鋒啄掣,捷速疾進,為勢若交急,意存力敵,失之於鈍滑,斯可慎也。陳沙門智永常用此法。
此名章草之法。法以潛按而微進,輕揭而暗收,趯之欲利,按之欲輕,輕則滑勁而神清,肥乃質滯而俗鈍。
王濛草善於此法。
乙腳異勢
此名「外略法」,蹲鋒緊略,徐擲之。不欲速,速則失勢;不欲遲,遲則緩怯。
此法蓋鍾法,稍涉於八分、散隸,則歐陽詢守而不替。
此名「蠆毒法」,法以引過其曲,微以輕【足存】其鋒,又以徐收而趯之。不欲出,欲出則暗收,如芒刺為善。
梁庾肩吾《書論》云「欲挑還置」,謂駐鋒而後趯也。
﹝寶蓋﹞頭異勢
此名「若【足存】」。夫上點既駐筆挫鋒,左右亦須挫鋒,橫畫亦須挫筆。
何者為勢須順,戒在及異,則王書《告誓》「實」字之「」是也。
此名「各相顯異」。上點既側,橫畫則勒,左衄筆而擺鋒,右峻啄以輕揭,則王書《告誓》「容」字之「」是也。
此行書法,法以圓而飛動為妙。
此章草書之法,其於險側,務在露鋒;其於勾裹,忌於緩滯。人不得法,則失之忽微耳,切慎之。
倚戈異勢
此名「折芒勢」,法以潛鋒緊趯,趯意盡,乃潛收之,而趯【走歷】之。鍾繇「哉」字是也。
此名「禿出」,上下縮鋒。雖言縮鋒,亦須潛趯而頓衄,則虞世南常用斯法也。
此名「借勢」,既不潛趯,而暗趯,法以勁利而捷遣,則虞少監、歐陽率更用此法也。
此名「背」,趯時用之。
蓋所以失之於前,正之於後,故右軍有言曰︰「上俯而過矣,下衄勾而就之」,則《告誓》後「載」字是也。
頁腳異勢
此狀上畫平勒而仰收,其次暗築而憿鋒,左右謂之鉤裹,其中布點相顧以更稱美。
夫以上竦之而仰策,則中偃而平收;夫以策而再竦,則左啄而右側。
故鍾、張、二王應從「頁」並用之。
此名「斗」。折不仰不策,點不偃不收,謂之「壘塹」,張長史名之「總櫺」,非書家所為也。
垂針異勢
此名頓筆,以摧挫為工。此乃古法,鍾元常守而不失,改為「垂露」。
此名懸針,古無此法,右軍書《曲江序》,「年」字緣向下頓筆,「歲」字三畫藏鋒,與「年」字頓相逼,
遂改為垂露頓筆直下垂針。後人立懸針相承,遵此也。
凡工書,點畫體理精玄,約象立名,究之可悟。豈不以點如利鑽鏤金,畫如長錐界石,仿玆用筆,坐進千里。
夫書第一用筆,第二識勢,第三裹束。三者兼備,然後為書,茍守一途,即為未得。
夫用筆起止,偏旁向背,其要在蹲馭。
起伏失勢,豈止於散水、烈火為其要在權變。改置裹束,豈止於虛實展促為其要歸於互出。
曉此三者,始可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