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論書,獨推兩晉,然晉人風氣,疏宕不羈。右軍多優,體裁獨妙。
書不入晉,固非上流;法不宗王,詎稱逸品。
奈何今之學書者,每薄智永、子昂似僧手,誚真卿、公權如將容,
夫顏、柳過於嚴厚,永、趙少失奇勁,雖非書學之大成,固自書宗之正脈也。
圓為規以象天,方為矩以象地,方圓互用,猶陰陽互藏。
所以用筆貴圓,字形貴方,既曰規矩,又曰之至,是圓乃神圓,不可滯也,方乃通方,不可執也。
夫字猶用兵,同在製勝。兵無常陣,字無定形,臨陣決機,將書審勢,權謀妙算,務在萬全。
然陣勢雖變,行伍不可亂也;字形雖變,體格不可逾也。
譬之青天白雲,和風清露,朗星皓月,寒雪暑雷,此造化之生機,其常也。
迅霆激電,霪雨颶風,夏雹冬雷,揚沙霾霧,此陰陽之殺機,其變也。
凡此之類,勢不終朝,四時皆然,晦冥無晝矣。
信知真、行為書體之常,草法乃一時之變,趙壹非之,豈無謂哉。
所謂草體,有別法焉。撥鐙提捺,真、行相通;留放鉤環,勢態迥異。
旋轉圓暢,屈折便險;點綴精彩,挑豎枯勁。波耿決,飛度飄揚;流注盤紆,駐引窈繞。
頓之以沉鬱,奮之以奔馳,奕之以翩躚,激之以峭拔。或如篆籀,或如古隸,或如急就,或如飛白。
又若眾獸駭首而還跱,群鳥舉翅而欲翔,猿猴騰掛乎叢林,蛟龍蟠蜿於山澤。隨情而綽其態,審勢而揚其威。
每筆皆成其形,兩字各異其體。
草書之妙,畢於斯矣。
至於行草,則複兼之,衄挫行藏,緩急措置,
損益於真、草之間,會通於意態之際,奚慮不臻其妙哉!
書法要旨,有正與奇。
所謂正者,偃仰頓挫,揭按照應,筋骨威儀,確有節製是也。所謂奇者,參差起複,騰淩射空,風情姿態,巧妙多端是也。
奇即連於正之內,正即列於奇之中。
正而無奇,雖莊嚴沉實,恆樸厚而少文;奇而弗正,雖雄爽飛妍,多譎厲而乏雅。
奈夫賞鑒之家,每指毫端努奮之巧,不悟規矩法度之逾;臨池之士,每炫技於形勢猛誕之微,不求工於性情骨氣之妙,
不猶輕道德而重功利,退忠直而進奸雄也!
大抵不變者,情拘於守正;好變者,意刻於探奇。正奇既分為二,書法自醇入漓矣。
然質樸端重以為正,剽急駭動以為奇,非正奇之妙用也。
世之厭常以喜新者,每舍正而慕奇。豈知奇不必求,久之自至者哉!
假使雅好之士,留神翰墨,窮搜博究,月習歲勤,分佈條理,諳練於胸襟。
運用抑揚,精熟於心手,自然意先筆後,妙逸忘情,墨灑神凝,從容中道。
此乃天然之巧,自得之能,猶夫西子、毛嬙,天姿國色,不施粉黛,輝光動人矣。
何事求奇於意外之筆,後垂超世之聲哉!
真以方正為體,圓奇為用;草以圓奇為體,方正為用。
真則端楷為本,作者不易速工;草則簡縱居多,見者亦難便曉。
不真不草,行書出焉。似真而兼乎草者,行真也;似草而兼乎真者,行草也。
圓而且方,方而複圓,正能含奇,奇不失正,會於中和,斯為美善。
中也者,無過不及是也;和也者,無乖無戾是也。
方圓互成,正奇相濟,偏有所著,即非中和。
使楷與行真而偏,不拘鈍即棱峭矣;行草與草而偏,不寒俗即放誕矣。
不知正奇參用,斯可與權,權之謂者,稱物平施,即中和也。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