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閩南傳統式樣建築發展 ( 節錄)
台灣閩南傳統式樣的發展,與十七世紀以降華人移民歷史有著密切的關係。
1661年(明永曆15年)春天,鄭成功率領大軍登陸鹿耳門,荷蘭守將在堅持數天之後終於獻城投降,
結束了荷蘭人在台灣之統治,府城台南之歷史邁入明鄭時期,也開啟了閩南傳統建築在台灣的發展。
鄭氏治台後將赤嵌地方改為東都,並設承天府及天興萬年二縣。
1664年(明永曆18年),鄭經改東都為東寧,並陞二縣為二州,曾設立了所謂「十字街」,把市街分成東安、西定、寧南、北鎮四坊,
但實質環境只能算是一種初具雛型之傳統聚落,還稱不上有「城市」之概念。
而且因為明鄭時期之移民是屬於初期墾殖,經濟上較為拮据,不太可能花大筆錢於建築之上,
所以房舍多數為簡單的建築原型,亦可能參酌原住民之建築,就地取材而建。
1683年(明永曆37年,清康熙22年)八月,鄭克塽降清,明鄭成為歷史。
翌年,清廷改承天府為台灣府,轄台灣、鳳山及諸羅三縣。
治台初期,清廷對移民台灣採消極政策,一則海禁,一則山禁,但是人民仍用盡各種方式,甚至是冒著生命危險,
希望能渡海到台灣這片新天地來開創。
1698年(清康熙35年年)施琅去世,禁令漸弛,雖然清廷重申禁令, 但仍舊無法阻擋一波波渡海的人民。
這一批渡海來台之台人祖先逐漸在台灣建立起較大之聚落。
直至清嘉慶年間,台灣已有不少城牆城鎮之興築。嘉義縣城建於1704年(清康熙43年)、澎湖廳城建於1717年(清康熙56年)。
然而直到1721年(清康熙60年)朱一貴事件發生之前,雖然有許多人力陳要在台灣多建城池,但清廷怕台灣殘留之反清復明之士
會奪城作為據點,所以一直未曾允諾。
康熙晚期,台灣各地建城之需求已不可擋。
鳳山縣城建建於1721年(清康熙60年)、台灣府城建於1725年(清雍正3年)、彰化縣城建於1734年(清雍正12年)、
淡水廳城建於1733年(清雍正11年)、葛瑪蘭城建於1811年(清嘉慶16年)。
較晚期的城牆城鎮則以建於1882年(清光緒8年)之台北城為代表。
政治安定之後,建築的發展日益起色,城內城外都有不少建築出現。
由於台灣有城牆封圍的城鎮,有比較強的防禦系統,因而逐漸成為行政與商業的重心,
所有的城門之門樓都是以閩南傳統式樣興建。
除了城鎮之外,每一處台灣漢人聚落中,必然存在著各種不同類型的建築,
其中以住屋、文教建築、民間信仰廟宇與聚落的形成最為息息相關。
早期移民的經濟條件並不是特別的富裕,因而明鄭與清初台灣移民所興建之住屋建築規模都不是很大。
十八世紀中葉以後,台灣已經可以生產品質不錯的建材用磚,並且廣泛的用之於建築之上。
技術純熟的匠師與良好建材開始有充份的來源。
此時,一般漁村與鄉間以中小型的合院為主,街屋則存在於城鎮之商業區中。
1820年代(清道光年間)之後,台灣的富商士紳與進士舉人日漸增多,他們的社會及經濟狀況允許興建較大而且豪華的宅邸,
大型的院落住屋於是愈來愈多,有些還附設精美的花園。
台北林安泰宅建於1823年(清道光元年)、板橋林本源園邸建於1845年至1893年(清道光25年至清光緒19年)、
彰化馬興益源大厝建於1846年(清道光26年)、大溪李騰芳宅建於1860年(清咸豐10年)、
霧峰林宅建於1862年至1893年(清同治元年至清光緒19年)、台北義芳居古厝建於1876年(清光緒2年)、
社口林宅(神崗大夫第)建於1875年至1878年(清光緒元年至四4年)、永靖餘三館建於1891年(清光緒17年)
與蘆洲李宅建於1903年(清光緒29年)都是非常精美的閩南傳統式樣合院住屋。
至於在街屋方面﹐鹿港古街道中是為佳例。
換句話說,閩南傳統式樣因為民居的大量興建而廣為流行於台灣。
漢人自古崇尚儒教之說,重要城市均設有孔廟,由官方定期祭祀。
台灣早於明鄭時期最於在台南設「先師聖廟」,設有國學。
1683年(明永曆37年、清康熙二十二年),清人入台,依《大清會典》,必須於各府及縣治所在地立儒學。
1684年(清康熙23年)由巡台廈道周昌與台灣知府蔣毓英將已經塌毀之先師聖廟重修,易名先師廟,並設台灣府學於此,
自此儒學之數目不斷增加,目前所見尚維持古貌者為台南孔廟與彰化孔廟。
清領之後也有不少書院成立,目前尚存者中,以創建於1847年(清道光27年)的草屯登瀛書院、創建於1857年(清咸豐5年)
的和美道東書院、創建於1882年(清光緒8年)的集集明新書院及創建於1887年(清光緒13年)的大肚磺溪書院
在建築上保有較完整的形態與規制。
在台灣,民間宗教廟宇的發展是移民渡海到台灣發展的活見証。
移民渡海開墾之初,通常會攜帶可以庇護平安渡海的神明,媽祖是其中最重要者,因為她經常顯靈拯救危難之船隻,
早期移民信奉者頗眾,歷代帝王都曾賜封「天后」「天妃」等名。
在台灣,有關媽祖的傳說很多,當移民平安到達台灣後為了感恩,於是建廟祭奉媽祖,至今各地的媽祖廟仍是台灣數量最多的廟宇之一,
而且都有著悠久的年代。
創建於1604年(明神宗萬曆32年)之前的澎湖天后宮、創建於1683年(清康熙22年)之台南大天后宮、
創建於1725年(清雍正3年)之鹿港天后宮與創建於1730年(清雍正8年)之北港朝天宮都是有名的閩南傳統式樣建築。
從中國大陸到台灣開墾的移民,面臨的往往是瘴癘之氣與蚊蟲之害所導致之疾病,因為人民相信王爺能除此類瘟神而廣加信奉。
當墾築趨於穩定之後,台灣人民更進一步興建廟宇供奉其原鄉神祇,因而會在不同之聚落中出現不同的廟宇。
當然,除了地域性的神明之外,台灣民間宗教中還有一些神祇是廣為所有人民所祭拜者。
玉皇大帝、關公、城隍、觀音與土地公是為最普遍者。
閩南式樣建築一直從清朝延續到日治時期,除了民宅之外,仍有許多寺廟採用此種傳統的表現方式,
建於1924年(日大正13年)的萬華龍山寺及1930年(日昭和5年)台北市孔廟都是代表之作。
戰後,大多數寺廟仍然以閩南式樣繼續發展,重建於1947年(民國36年)的三峽祖師廟是最佳案例之一。
閩南傳統式樣重要元素
建築是台灣傳統營建環境之一部份。
在源自於閩南文化的傳統建築中,從單殿到多護龍、多進之院落空間,甚至是城池城門的配置空間、建築座落的方位、
民宅正廳與臥室之關係、民間信仰廟宇正殿與其他空間之關係,反應的不只是空間機能,還有對於空間的人生觀與宇宙觀,
其中與其他漢人建築最大不同的元素為屋頂、構造系統、材料、工藝表現與特殊人文裝飾。
在造型方面,傳統的閩南式樣建築,每棟建築都有其獨特的造型,從較高等級的重簷歇山頂到常見的捲棚頂,
從起翹的燕尾到平實的馬背,變化的屋頂與其上的裝飾系統多彩多姿,屋身的計劃與門窗的設計也是爭奇鬥豔,極富特色。
不少都市中的廟宇,因為敷地不大,三川殿、拜殿、主殿到後殿之造型層級分明的連成一體,
並於主殿達於高峰,天際線轉折起伏隨之變化,為台灣傳統建築中特色之一。
當然,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原鄉族群、不同的匠師派別,也會使建築之造型產生差異,形成多樣表現的特質。
在構造方面,每一種建築系統都有其不同的構造系統。
原住民及早期移民使用的是最原始與容易取得的材料來興建房舍,竹材、茅草與泥土是主要的建材。
十八世紀中葉以後,台灣已能製好品質的磚,磚材成為最主要之建材,豪華的宅邸,多是非常精美的閩南式磚石木構造混合建築、
形成台灣建築多面向之建築表現。
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之傳統建築中,多樣的建材選擇也是台灣建築構造之美的一部份,
老古石牆、斗砌磚牆、編竹夾泥牆與穿瓦衫牆都極富地域色彩。
除了基本的建築課題外,台灣的傳統建築往往都存在著工藝表現的部份。
它們讓建築中呈現出藝術特質。
閩南建築中之石雕、木雕、磚雕、剪黏、交趾燒、泥塑、彩繪等都是傳統匠師表現之處。
石雕之材料多為青斗石、泉州白石,部位則以石柱、龍柱、石獅、抱鼓石(門柱的強化構件)、柱礎與牆堵為主。
木雕中以斗栱、吊筒、門簪、雀替(樑柱間的構件)、獅座及天花藻井的表現最為精緻。
磚雕則以應用於牆飾為主,剪黏為屋頂之主要表現,而交趾燒及泥塑則為不少建築牆堵之表現方式。
在彩繪方面,除了傳統的廟宇及宗祠之門神之外,樑枋與牆壁上也有不少佳作。
由於建築是與特定的人相關,興建者與匠師對於文化之涵養則會呈現於建築之中,而且不少空間與造型元素都存在著特殊的意涵。
例如合院空間可能有人倫關係之意涵或禮制之規範,門額匾聯文字之意義直接呈現出人文精神,
住屋堂號是慎終追遠追本溯源的具體呈現,中舉之匾則為光宗耀祖,多數對聯更是教忠教孝勉勵後代子孫。
在寺廟中之匾聯則多為對神祇之禮讚或者是勸人為善之語。
當然在許多建築中之的造型元素,如一般常見的八角窗、六角地磚、蝙蝠飾、花瓶門等建築語彙的應用,
均有特別之設計意匠與文化意涵,
例如花瓶門就取「瓶」與「平」同音而有平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