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義桃園臺地之北部,其東北隅為林口臺地(坪頂臺地);

大多地域居番仔寮臺地之北半部。境內有南崁溪及其支流茄苳溪,

從東南方向西北方貫流。

本區一帶係乾隆初葉,粵籍薛啟隆結合墾戶所墾,初稱「虎茅莊」,

後來有移民在此遍植桃樹,花期紅雲搖曳,乃改稱「桃仔園」。

一直至光緒年間「桃仔園」與「桃園」並稱。

光緒十四年清丈魚鱗冊上登載為「桃園」。

清末光緒二十年前後,本區轄域屬台北府淡水縣桃澗堡轄域;

日治前期,明治二十八年(1895﹞隸臺北縣桃澗堡。

大正九年(1920)屬新竹州桃園郡桃園街。

光復後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改為新竹縣桃園市桃園鎮。

民國三十九年十月間調整原縣市行政區域,屬桃園縣桃園鎮。

民國六十年四月二十一日陞格為縣轄市,

為桃園縣桃園市。

雍正四年(1726)首有漳浦人藍勇、藍宗者入墾於此,

嗣有晉江人林文進、詔安縣人游文郭及客籍饒平縣人鍾相英,

梅縣人古傳等人拓墾於此。

至乾隆二年(1737)有客籍薛啟盛者入墾於此,

並有閩籍詔安縣李元湍及李善班、李善明,

南靖縣人徐溫和、徐光傑等人接踵而至。

乾隆二十二年(1757)潮州府饒平縣人莊德大,

平和縣人江信都、江德廣,漳浦人何正直等人來墾,

至乾隆末葉平和縣人溫剛,漳浦人康會者亦至此墾耕。

據乾隆十二年(1747)范咸重修臺灣府志坊里項記載,

初期今桃園區一帶統稱為「虎茅莊」,

為當時淡水廳下三十五莊之一。

蓋開墾前一帶為茅草密地,故以名也。

虎茅莊至乾隆三O年(1765)前後,已因閩粵籍移民至此與

龜崙社平埔族交易日盛,而形成草茅店舖街,

乾隆年間,有薛啟隆(淡水廳志作薛奇龍)者從斗六北上,

拓墾龜山、八德間之土地,區內遍植桃樹。

因開花季節紅雲搖曳,被譽稱為桃仔園或桃園。

乾隆三十九年(1774)續修臺灣府志上,

已載有「桃仔園莊」。

往昔「虎茅莊」地域之拓墾,

概由西北方海岸向東南方推展。

嘉慶初葉有詔安人蔡烏,平和縣人張大連來墾。

因嘉慶十一年(1806)淡水廳下發生漳、泉械鬥,在桃仔園街之

漳人店屋泰半被泉人所燬,至嘉慶十四年(1809),漳人改建為

瓦房店舖從今中山、中正二路交會處起向火車店方向

形成一條向南狹長的街道,稱為「長南街」。

後因「長」、「中」音近,訛為「中南街」。

並於街區的外圍築土垣,以禦泉人之再襲。

嘉慶十九年(1814)漳人在長南街(今中正路二O八號)興建

景福宮以祀開漳聖王,並作為漳人集議所。

道光十四年(1834)淡水廳下,漳泉械鬥又起,

富豪妣蓋有者,倡議率街民合力,改築土垣為石堡,

其高十二尺,分二段,基壁厚達五尺,頂壁為三尺,

周長約達二.一公里。

嘉慶十九年又有徐玉衡者修補垣壁,

並開四門,以維街區之安全。

至道光年間,又有南靖縣人徐再科、徐文瑞,同安人蘇進等人遷入。

桃園之地名,至同治十九年(1870)撰修淡水廳志中,

「桃園」與「桃仔園」並見;光緒十四年(1888)劉銘傳清丈之際,

魚鱗冊上作「桃園」,

日治以後據之廢桃仔園之稱,

遂以「桃園」為之地名。

光復初的桃園鎮行政區分25里,

以後隨人口增加而調整為現在的76里。

而習慣上又依地域的不同將之分為五區,

即桃園街區、中路區、大樹林區、會稽區和埔子區。

會稽地區位於桃園區東北部,隨虎頭山脈絡自西北向東南,

分為水汴頭、大檜溪和小檜溪三部分。

大檜榽的地名自古至今有三變:

最早是凱達格蘭族龜崙社的一部分,稱為奶笏崙,

漢人初來時建莊即稱奶笏崙莊。

乾隆四十五年(1780 )改稱大過溪莊,

為當年南北交通大道橫渡南崁溪之處也。

日治以後,因漳州腔閩南語「過」與「檜」音似,

於是圖書都作「大檜溪」。

東門溪源出大樹林,在巿區北端注入南崁溪,

在此兩溪之間的地面較大檜溪莊小,

就稱為小檜溪;

後即繁榮為鬧巿的一部分,

即今朝陽、青溪、成功和三民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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