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丙 (1891-1963)  字芷英,幼名亞丙,號大山,生於淡水,曾任板橋林家林本源總事務所庶務長、

臺北州協議會議員、臺灣總督府評議員、日本貴族院議員、永昌產業代表者、華南銀行監察役、臺灣興業信託監察役、

唐榮鐵工廠顧問、臺灣青果公司顧問、許氏宗親會會長。

 

 

許丙其父許松麟,曾務農,後於淡水港做通譯,在許丙8歲時去世。

 

 

 

淡水公學校畢業,1907年就讀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1911年畢業。

精通日文,進入林本源總事務所任職,為林氏開創了許多商機。獲得林熊徵青睞,又協助板橋林家弟兄分產得宜,

1916年升任林本源總事務所第一房庶務長,與總督、日本內閣上層官員友好,協助林家成立華南銀行。

1918年被選為淡水信用組合理事。191910月擔任臺灣興業信託監察役。

 

 

 

不但為林家牟利,他自己也投資滿洲國、朝鮮半島的礦業與房地產,因而致富。

在政治上也飛黃騰達,原為臺北市議會議員,192710月改臺北州協議會議員,又任臺灣總督府評議員。

 

1929年任林家企業日星商社副社長、華南銀行監事。

19307月更和他的東家林熊徵一樣,擔任臺灣總督府評議員,又出任新新興業董事、昭南礦業、打狗土地建物監事。

19454月獲選為貴族院議員。

 

 

 

二次大戰以後,臺灣由國民政府接收。1947年,涉入謀議台灣獨立案,被國民政府指控,與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密謀臺獨,

經臺灣軍事法庭以漢奸罪名判刑。

出獄後,擔任臺灣省政府顧問委員,因反對三七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政策等政府政策,

長期遭到國民政府特務監視。

晚年擔任中日文化經濟協會顧問,積極促進臺、日合作。

 

 

 

熱心佛教,篤信清水祖師。曾任臺灣佛教道友會會長,也捐助過淡水祖師廟。

 

 

 

1963年因腦溢血,病逝台北市台大醫院。

 

 

 

 

 

其妻葉白。兩人生下五男五女。長子許伯埏,長女許碧霞,四子許敏惠。

 

長女許碧霞,與基隆顏家顏雲年之子顏德修結婚。外孫女顏絢美嫁給林明成。

 

次女許碧雲,嫁給醫師黃當時。外孫黃崇仁創辦力晶集團。

 

長子許伯埏,與楊天賦之女楊素娥結婚。兩人生下音樂家許博允。

 

四子 許敏惠,曾就讀日本京都帝國大學(今京都大學),因戰亂而未畢業。

1945年,日本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許敏惠回到台灣,成為台灣大學法學部法律系第一期畢業生。

畢業後進入台灣銀行工作,逐步成為著名銀行家。

 

1982年,組織台灣省銀行公會,任首任主任委員。

2013年,獲日本政府頒給旭日中綬章。

新光集團吳東進的女兒吳欣儒,嫁給許敏惠的孫子許元禎。

 

 

長子許伯埏,在念東京帝國大學,因為喜歡西洋音樂,組了愛樂社,

還跟知名企業家辜振甫、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的父親林金生是好同學。

後來,許伯埏娶了永豐餘集團創辦人何永的孫女楊素娥為妻,生下獨生子許博允。

 

 

許博允生於日本東京都,1960年啟蒙於許常惠教授,研習理論作曲及小提琴,是個音樂家。

主要樂曲作品有:《怨歌行》、《孕》、《五人五笛》、《放》、《中國戲曲冥想》、《寒食》、

《生、死》、《琵琶隨筆》、《勻》、《四象》、《境》、《會》、《變》、《心》、《潛》、

《琵琶協奏曲》、《天元》……等。

 

許博允除作曲以外,也曾設計高爾夫球場,作過專欄作家、電視節目

製作人、主持人,創辦新象基金會,曾任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

 

妻子樊曼儂,也是一位音樂家。

 

藉由林家的政商關係,許丙躍入日治時期的台灣政壇,深受日本政要官員信任,

不僅擔任台灣總督府評議員,1945年許丙甚至被敕選為四位台籍的日本貴族院議員之一,

此時他的權勢及財富達到人生巔峰。

 

還差一點當上偽滿州國宰相,一生充滿傳奇……..

 

許丙的後代則相對低調,只有長孫、新象藝術創辦人許博允及曾長孫許維城,

活躍於台灣表演藝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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