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八年(癸酉)駱天衢榜:臺灣府鳳山謝其仁、諸羅王克捷(晉江人,商霖子。丁丑進士)。
乾隆二十一年(丙子)楊鳳騰榜:臺灣府穆帝賚、鳳山莊文進(丙戌進士)。
乾隆二十四年(己卯)孟然超榜:臺灣府楊對時、彰化白紫雲(安溪人)。
清代各府縣儒學生員,俗稱秀才,有了秀才資格,才能參加省級的舉人考試(鄉試)。
秀才考試又稱小試或童子試,每三年舉行二次。初進學的秀才,稱為附生,附生陞廩生,
廩生陞歲貢生(含恩貢生),都必須經過歲試,依次遞補。
廩生出貢,有一定年限,例如清初臺灣府學是每年一貢,臺灣、鳳山、諸羅縣學每二年一貢,
彰化初設時四年一貢,到乾隆末才改二年一貢。
清制科舉考試,各省參加考試的生員名額以及錄取名額,均有限定,錄取之規定亦有別。
參加考試,必歸於本籍投考,不得越籍赴試。有的考生取巧投機,假冒他省籍投考者,稱之冒籍。
臺灣入清,初設 道,巡臺御史夏之芳建議福建鄉試專立臺字號,使台籍生參加福建鄉試得以保證每科
鄉試都有臺灣籍生員中 試。
後來泉漳士人認為臺籍生漢文程度較差,可以寄籍生身份參加考試與台籍生爭取錄取名額。
雍正五年閩浙總督不得不上奏清朝廷取消泉、漳各處寄籍生,以免占台生缺。
王克捷,字仲肯,或字貽茂,清朝官員、學者,臺灣府諸羅(今嘉義)人。
是首位以臺灣為籍貫的進士(一般被認為有冒籍之嫌) ; 話說王克捷祖籍福建晉江,幼時隨父親
王商霖(丁巳進士)自泉州渡臺,居於諸羅。
乾隆十八年(1753)鄉試中舉,乾隆二十二年(1757)中丁丑科三甲進士,
成為臺灣史上第一位登科進士。曾任行唐知縣,遷江寧同知(副知府)。
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小傳:
「王克捷字必昌,祖籍福建晉江,幼隨父高(商)霖自泉州渡臺,居於諸羅。乾隆十八年舉於鄉,
二十二年中二甲六十二名進士,為臺人登禮闈之始。博學多聞,通經史而善為詞翰,嘗為德化令
魯鼎梅延修《德化縣志》;乾隆十四年八月,鼎梅調任臺灣縣令,至十六年議修縣志,舉博士弟子
陳輝等分司采輯,又遠徵克捷於德化歸臺以總輯之,於是舊志以成。
書凡十五卷,今稱為《重修臺灣縣志》」。
其中有關禮闈之後的記載被學者指稱是張冠李戴 ; 其實文中所述之王必昌是另有其人 …..
《清一統志臺灣府》:「王克捷,字仲肯,嘉義人,乾隆丁丑進士,任行唐知縣,遷江寧同知。
郡人舉進士,自克捷始。」
陳壽祺《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二「經籍」:「通虛齋集,王克捷撰。字貽茂,乾隆丁丑進士。」
更詳實的記錄有 : 乾隆十八年(1753)以臺灣府諸羅縣籍參加癸酉科福建省鄉試中式舉人。
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福建省諸羅縣籍,參加丁丑科科舉殿試考取進士,名列三甲第四十三名
賜同進士 出身(註28)。任行唐知縣,遷調江寧同知。
王克捷在臺灣本土無任何仕履資料可考,推測與他冒籍臺灣,而不在臺灣活動應有關聯,
臺灣一般的文獻甚至未將其視為「開臺進士」,可見是有理由的。
連橫纂修《臺灣通史》的年代,史料取得不易,加上完全依賴手抄,資料爬梳,容易發生誤植,
王克捷「字必昌」的疏忽,應是兩者之間混淆之濫觴…..
清雍正七年(1729),巡臺御史兼提督學政夏之芳,乃復奏朝廷同意准援照舊例,另編字號於福建省
額內,臺灣府錄取鄉試舉人保障名額一名。清雍正十三年(1735),巡道張嗣昌請增加臺灣府錄取舉人
名額,巡撫據以具奏後,同意於福建省員額內,增加臺灣府錄取鄉試舉人保障名額一名,
於是合前計以錄取臺灣府鄉試舉人,保障名額二名為常額。
莊文進,臺灣府鳳山縣人,乾隆二十一年(1756)以臺灣府鳳山縣籍參加丙子科福建省鄉試中式舉人。
乾隆三十一年(1766),莊文進再以福建省鳳山縣籍,參加丙戌科科舉殿試考取進士,名列三甲第
七十一名賜同進士出身。鳳山縣,有進士自莊文進開始; 曾任泉州福寧教授。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平台,次年設台灣府,諸羅、鳳山、台灣三縣,即以設學校開科考為要務。
當時台灣人口十餘萬不及內地一個小縣,康熙二十五(1686)題准的學額卻是一府(二十名)
和三個中縣(各十二名),總計五十六個名額。
為了爭取科名,大陸各地的生童,援就有冒籍、寄籍甚至冒姓名應考的風氣。
閩南學風極盛,頂冒之風尤烈。
台灣增設的學額自然成為大陸精英東渡冒籍進取之所在。
鄭用錫是臺灣納入清朝版圖後第一位臺灣本籍進士,有「開臺進士」、「開臺黃甲」之譽。
在其之前,臺灣已有陳夢球、王克捷、莊文進三人考取進士,
但陳夢球為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以漢軍正白旗籍中舉。
而王克捷為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籍,移居臺灣寄籍諸羅縣。
莊文進雖以臺灣府鳳山縣籍登科,後續卻又回歸晉江,加上無在台相關事蹟 ,八成也是冒籍之嫌。
南投縣是清時彰化縣之舊屬地,是中部地區白姓宗人最集中之地,
在南投縣中白姓排第三十姓氏,以草屯鎮之溪州里為最多,單溪州里白姓之派下傳三、四百戶,
以大長房二之赤嶺派為多,大都來自清初之康熙、乾隆年間,已傳七世至十世二百年以上。
乾隆二十四年(1759)聯捷舉人白紫雲,先入彰化縣學,二年後中舉人第七十名,
於是定居草屯溪州,中舉人後回唐山做官,在溪州留有祭祀公業田地 四甲多,
台灣光復之初原由族人等管理,1951年政府實行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之時,田地被放領,
收回一些股票款,做為宗親會基金。
宗人將之稱之為白秀才公祭祀田業。
至於
其他幾位舉人如謝其仁、穆帝賚、楊對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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