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林家,或稱林本源家族,為台灣五大家族之一,自台灣清治時期發跡於台北板橋。

「林本源」並不是一個人的名字,而是板橋林家的「商號」。

林家是福建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人,開臺祖林應寅於清朝乾隆四十九年(1784)攜長子

林平侯渡海來臺灣於臺北新莊落腳。

林平侯後來經營米業、鹽業,在林爽文事件中物價暴漲因而糶米致富,並且捐官入仕,曾任

新竹縣丞、後升柳州知府,後辭官專心營利,又因新莊泉州人聲勢太盛,舉家遷居桃園大溪。

平侯遺囑死後取「飲水思本源」之義將家產分為「飲記」、「水記」、「本記」、「思記」、

「源記」五記,分別給林國棟、林國仁、林國華、林國英與林國芳五個兒子及其後代。

其中分得「本記」、「源記」兩部分的林國華與林國芳為同母兄弟,將其商記合併為林本源,

並遷居板橋,就是今日所稱的林本源家族。

其居住的大厝(即板橋林家花園)富麗堂皇,現在是板橋地區最負盛名的古蹟與觀光勝地。

林本源一族至今仍有不少後裔在板橋一帶居住。

 

林家第四代的林維讓、林維源將林家聲勢推上最高峰,板橋林家花園也在其手中完成。

嘉慶二十三年(1818)林平侯遷居桃園大溪,成為臺灣最大地主,擁有土地超過5,000甲。

18世紀中葉第三代林國華「本」記與弟林國芳「源」記,合稱「林本源」,自此成為林家公號。

咸豐七年(1857)第四代林維讓兄弟遷居板橋,從此被稱為板橋林家。

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帝國藉口琉球漂民為土著所殺,發動侵臺的「牡丹社事件」。

清廷命時任福州船政大臣、平定太平天國的名臣沈葆禎為欽差大臣並借餉銀200萬兩為軍費

以主持臺海防務。

日本退兵之後,沈葆禎奏請撫墾後山及山區,板橋林家大力幫助。

光緒十年(1884),中法戰爭波及臺灣,清廷派欽差大臣劉銘傳以巡撫的身份主持臺灣防務,

林維源捐助餉20萬兩銀圓,並協助劉銘傳幫辦臺灣防務及出任墾務大臣,再經劉銘傳而得與

在燕京權傾一時的李鴻章、盛宣懷等人相識。

光緒十六年(1890),出任太僕寺正卿。

於經商方面,林維源的建祥號為當時最大茶商,又創立建昌公司投資房地產。

林維源生意頭腦極佳,曾與其兄林維讓捐助五十萬兩白銀資助台灣礦物鐵路建設;

之後又參與樟腦輸出的事業, 財富日增。

光緒二十年(1894) 慈禧60歲大壽,林維讓以各人名義進奉30,000兩。

林維源結交當朝公卿又參觀盛宣懷在蘇州的「留園」之後,也將板橋林家花園大事增建,

一磚一瓦,一石一木,皆由唐山海運而來,無疑為當時台灣園林的代表。

 

甲午戰爭以後,

林維源攜第五代的林爾昌、林爾康兄弟內渡廈門鼓浪嶼築一座花園官邸,名為『菽莊』。

明治四十二年(1909) 第六代林熊徵返台繼承家業,設立「林本源製糖株式會社」。

並且參與投資新高銀行、臺灣製鹽、臺灣土地建物、臺灣製油、臺灣煉瓦、臺灣炭礦、

臺灣電氣工業等知名商社。

 

大正四年(1915) 與霧峰林獻堂、林烈堂,鹿港辜顯榮等人,創辦公立臺中中學校。

大正八年(1919) 林熊徵(林爾康之子) 結合海外華僑資本,創設華南銀行。

擔任臺北廳參事、大稻埕區長、臺北州協議會議員、臺灣總督府評議委員等職。

大正十二年(1923),攝政宮裕仁皇太子(後之昭和天皇)訪臺時,獲頒勳四等瑞寶章。

林熊徵死後,夫人盛關頤依其遺願並以其遺產設立薇閣育幼院,即薇閣小學的前身。

並由林智惠設立林公熊徵學田基金會。

林熊徵母親陳芷芳,是宣統皇帝溥儀的老師陳寶琛之妹。 夫人盛關頤則是盛宣懷五女兒。

其大弟林熊祥則娶了陳寶琛之女陳師桓。

可說是政商關係通和……

 

 

板橋林家的家學淵源,政商人脈寬廣,勢力範圍遍及全省各地;

林維讓、林維源兄弟是林家第四代,繼承祖業,將第二代林平侯,以及第三代林國華、林國芳

所經營的基業持續擴大,使林家事業更上層樓,並一躍成為當時台灣首富。

林熊徵的兒子林明成,資質稟賦俱佳,以極大的努力及優異的成績,考上政治大學的政治系,

畢業後赴日留學,並取得日本慶應大學法學碩士;由於板橋林家的淵源,26歲那年便當上了華南

銀行董事。 之後擔任華南金控副董事長,現擔任董事長。

林明成本人娶了同為台灣五大家族—基隆顏家第三代的顏絢美。

姑姑林慕安, 林慕蘭則分別嫁給兩江總督沈葆楨的孫子沈成棟,以及嚴復的三子嚴琥 ;

由此看來,

板橋林家的政商關係,確實是綿密細緻,外人難以匹敵。

榮登台灣五大家族之列, 絕對有其厚實的一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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