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臺列嶼是位於東海南部、沖繩群島西部,八重山群島北部,中琉界溝西北側。

列嶼中包括釣魚臺、黃尾嶼、赤尾嶼、南小島、北小島及鄰近的一些岩礁,均位於中國大陸

和台灣本島所處大陸棚邊緣,總陸地面積約6.1636平方公里,主島釣魚臺最高點高363公尺。

有關釣魚臺的最早文獻,可上溯至明嘉靖十三年(1534)第十一任琉球冊封使陳侃所著

 

《使琉球錄》,稱該島為釣魚嶼。

 

其他文獻及官方輿圖亦採用「釣魚嶼」名稱,見諸如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浙江提督

 

胡宗憲幕僚鄭若曾編纂之《籌海圖編》、明永樂元年(1403)或隆慶年間(1570)以後

 

成書的《順風相送》(該書中稱主島為釣魚嶼,稱赤尾嶼為 「赤坎嶼」)、清乾隆三十二年

 

1767)乾隆皇帝欽命繪製之《坤輿全圖》中亦清楚載錄。

 

1786年日本仙台藩人林子平製作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也曾列出釣魚臺群島,

 

並註明這是中國來往琉球的航道。

 

日本在19世紀早期紀錄均採用中文名稱,

 

其中主島稱為「魚釣島」,其餘群島亦採用「赤尾嶼」、「黃尾嶼」等中文名稱。

 

1845年,英國海軍調查該島時,英國海軍軍艦三寶壟(Samarang)艦長愛德華·卑路乍(Edward

 

Belcher)首次採用 Pinnacle Islands(意為尖頂群島)之名。

 

 

1884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於探險期間發現釣魚臺列嶼,其後向日本內務省申請要求

 

將該島劃入國界;日本內務卿山縣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務卿井上馨。

 

井上馨於1885年覆函:「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

 

已命其島名。近日清國報紙等,風傳我政府欲佔台灣近旁之清國所,屬島嶼云云,對我國心

 

懷猜疑,我國已屢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時若公然驟施立國標諸策,則易為清國所疑。

 

竊以為目下可暫使其實地勘察,細報港灣之形狀及有無開發土地、物產之望,建立國標、

 

開發諸事可留待他日。

 

山縣有朋因應井上馨建議,覆函沖繩,拒絕馬上在釣魚臺訂立國標。

 

其後以政府公文書命令沖繩縣令西村捨三勘查釣魚臺,經數次調查後確認釣魚臺上面毫無界碑、

 

官廳或居民建築等清朝統治的跡象,認定其為無主之地,並於1895114日通過內閣會議決定,

 

將釣魚臺正式劃入日本版圖,納入沖繩縣石垣村管轄。

 

 

1900年,日本人黑岩恆把英語的「Pinnacle Islands(尖頂群島)」譯成日語,

 

命名南小島和北小島及周邊的小岩礁為「尖頭諸嶼」。

 

然後再把釣魚嶼、黃尾嶼和這個「尖頭諸嶼」合在一起,命名為「尖閣列島」

 

之後來日本政府又把赤尾嶼加進去,命名為「尖閣諸島」。

 

1895417日,清朝在中日甲午戰爭中落敗中日雙方簽定《馬關條約》,

註明將「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割讓與日本,

1945年,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並接受《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中有關

 

日本應歸還所竊取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等之申明

 

1951年日本與美國等48國簽定《舊金山和約》,授權美國託管琉球群島。

美軍託管琉球期間,將釣魚台列嶼亦予納入,但未妨害我國人民使用。

我國基於區域安全理由,亦未表異議。

在此後二十多年間,美軍除曾以赤尾嶼作為艦砲射擊及飛機炸射之標靶外,

對釣魚台列嶼並未做其他用途的使用。

因當時國府未能鄭重爭取,致釣魚臺列嶼形同劃入琉球群島範圍…..

1972515日,美國在中方反對聲音下將琉球主權移交日本,

並一併將釣魚臺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也交付。

致使造成今日之現狀

學者提出諸多史實,充分證明釣魚台列嶼為中國固有領土,是台灣屬島,並不屬於琉球。

 

此一事實在1884年以前,日本與琉球官方都一貫承認,直到1885年日本奪取釣魚台之後,

 

情況才開始改變。

 

然而,歷史文獻終究是有力的鐵證; 再加上國際上的政治實力,

 

有朝一日收回釣魚臺並非全無可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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