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以南 (1871-1927)是北台大善人洪騰雲(二二八公園內「急公好義 坊」所表彰者)之孫。

字逸雅,號墨樵,別署無量痴者。台北艋舺人,生於清同治十年(1871)。

家道甚豐,聘泉州龔顯鶴舉人為師。光緒二十一年(1895)選邑庠生,工書善畫,名動公卿。

詩亦清遠,被推為初代瀛社社長。日治時代初期任淡水街長。

其書法最擅行草,詩人楊仲佐曾論其書風:「行草專攻顏魯公,晚年又入何氏室,更懸猿臂開強弓。」

以其家素豐,乙未後曾出資收求各邑散亡圖籍、碑帖、文物數千件。何子貞書體勢出入顏平原、

李北海、北碑、二王父子之間,秀潤暢達,頗具清剛之氣。

〈洪以南君略傳〉一文,可 以一窺其生平概略:

「君姓洪名以南。字逸雅。一字墨 樵。號無量痴者。今年四十歲。改隸之初。避兵亂。內 渡支那。

僑寓鯉城。與小試。補弟子員。旋為護產計。 挈眷歸梓。當道器其才。於明治 三十年九月間。

任臺北辨務署參 事。至三十四年三月。因官制改 革。罷參事。卅五年五月。任臺 北檢疫委員。

卅六年四月。為臺 灣協會臺灣支部評議員。 三十七 年四月。為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 囑託。

三十九年。為艋舺公學校 學務委員。四十年四月間。任臺 北廳參事。補益於政治者不貲。

君為人豪爽。無紈褲氣。文士樂 與之游。工詩。善書畫。詩廣涉諸名家。書精顏體。畫以蘭石及

竹名。得之者以為重 寶。」

明治四十二年(1909) 與謝汝銓等共創瀛社,被推為第一任社長,時與當道相唱和。

創社之後,每月召開吟宴作詩,每年召開大會,由顏雲年推動,並與桃園桃社、新竹竹社時開

擊缽聯吟大會。 與南社、櫟社並稱於一時。

洪以南著有《妙香閣集》。首有謝汝銓序,略云:

『逸雅沉酣經史,陶鑄百家,雖以浩瀚之才,仍出之千錘百鍊。故淡宕飄忽,騰芬挹秀中,

每見離奇精警,搯肺鏤肝之作也』。

莊嵩(莊太岳)(1880-1938)  族譜排行垂訓,字伊若,號太岳,晚號劣存,又號松陵,彰化鹿港人。

清乾隆年間,祖先自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青陽市渡台,徙居鹿港。莊太岳9歲能詩文,人稱神童。

出身書香世家,其父莊士哲為廩生,叔父莊士勳中舉人,其弟莊垂勝亦有文名。

莊太岳性情溫厚含蓄,心貫群經,寡言辭,居身方正而有威重。

鳳山知縣吳鴻賓愛其穎異沉穩,乃以女妻之。

日治之後,莊太岳就讀台中師範學校(1897),明治三十五年(1902)畢業後執教於鹿港公學校6年。

由於他的民族意識強烈,授課時常對學生灌輸傳統文化,終遭總督府解職。明治三十九年(1906)

成為櫟社社員,致力提倡鹿港文風。

明治四十二年(1909)受聘為霧峰林家西席,旋至草屯組讀書會,又遭日人禁止,

於是再赴霧峰,與林獻堂、階堂兄弟創「革新青年會」,聚集子弟講授漢學,日人查禁再三。

昭和八年(1933),又與林攀龍組織「一新會」,設「一新義塾」,中上階層子弟參加者常達百餘人。

除講學之外,莊氏也積極參與詩文活動,常與謝頌臣、林幼春、蔣渭水、莊垂勝相聚圖復興。

莊氏與林癡仙為莫逆之交,從遊入「櫟社」(1906)。

大正六年(1917)並與施家本、丁寶濂等人於鹿港創設「大冶吟社」,繼施家本為第二任社長。

昭和十三年(1938)元月病歿。莊太岳一生,講授漢學與詩文活動並行三十餘年,可以說是

一種以文化傳承對抗日人統治的方式。

除了講學與詩文活動,莊氏亦擅書法,其真書、行草皆孤標峻潔,為世所珍,因此在櫟社

不僅是重要幹部,亦是書畫指導者。

昭和四年(1929),新竹「書畫益精會」舉辦全台書畫展,莊太岳當時為書法作品的評審之一。

莊氏晚年由於朋友凋零、人情澆薄以及生活貧困,加上日人嚴苛督察,遂在愁苦中病逝。

太岳之詩以感時優勢為主,彭國棟《廣臺灣詩乘》謂之「多眷懷故國之作」,其生性溫 厚,

施作多含蓄凝鍊,但是在溫婉的筆觸裡,又可感到沉鬱憂傷,而晚年心境抑鬱,詩 作表現出強烈

的悲憤與憂傷。

民國五十七年(1968),三子莊幼岳編校218首詩作,排印《太岳詩草》。

民國七十六年(1987),幼岳再集乃父早年詩作,編成《太岳詩草補遺》。

莊垂勝(1897-1962)字遂性,號負人,另號徒然居士,鹿港人,

前清秀才莊士哲之四男,莊太岳之弟。

按: 莊士哲 (1850~1918) 號仰山, 彰化鹿港人。為前清廩生, 任 教於彰化磺溪書院

及白沙書院, 鹿港詩人 施梅樵、 許夢青均為其門生。

曾任鹿港街長 , 卒於大正八年(1919 ),享年68歲。

莊垂勝日本明治大學畢業之後,參加文化運動,為民眾黨、自治聯盟

骨幹人物一,亦是中央書局主持人。

書法亦佳,初期的《臺灣文藝》《南音》及賴和墓碑均為題字。

1937 年中日戰爭開啟後,被日本警察拘留四十餘日,

據悉是因為非常關心南京的戰況播送,並對當局將嚴格取締收聽南京戰況播送的方針大鳴不平。

戰後遂性出任臺中市國書館長,二、二八事件時當臺中市處理委員會委員,

被捕而於七日後幸得釋放,從此不問世事。

著有《徒然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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