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制設置嚴謹、細密無論文官、武將均設置九品十八級,也就是所謂的『正』、『從』。

 

清代時正式以督撫為地方最高長官,總督管轄一省或二、三省,巡撫是省級地方長官。

 

鴉片戰爭之前,共計有八總督十六巡撫。

 

八督:直隸、兩江、陝甘、閩浙、湖廣、四川、兩廣、雲貴。

 

十六巡撫:江蘇、安徽、河南、山東、陝西、甘肅、浙江、湖南、湖北、廣東、雲南、貴州、福建、江西。

東北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督撫直到公元1906年才設。

直隸、四川只設總督,不設巡撫,甘肅巡撫於1754年撤去,由陝甘總督兼任。

公元1884年建新疆省,設甘肅、新疆巡撫,駐烏魯木齊。

1885年,改福建巡撫為台灣巡撫,駐台北(台灣建省)福建巡撫有閩浙總督兼任。

 

清代文官共分為九品, 列舉如後:

 

 

一品文官  太師、太傅、太保、光祿大夫、榮祿大夫、尚書、都察院左右都御史、院閣大學士

二品文官  太子少師、少傅、少保、資政大夫、通奉大夫、總督、巡撫、布政使、翰林院掌院學士

          、左右侍郎、內務府總管

 

三品 文官   通議大夫、中議大夫、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大理寺卿、順天府尹、奉天府尹、

           武備院卿、上駟院卿、按察使

 

四品文官   中憲大夫、朝議大夫、通政使副使、大理寺少卿、鴻臚寺卿、順天府府丞、陵寢掌官

           防官、知府事、翰林院侍講學士、尚茶正、尚膳正、布政使司參政、各省巡守道、

           都察院檢都御史 

 

五品文官  奉政大夫、奉直大夫、通政使司參議、光祿寺少卿、六科給寺中、各道監察御史、

          內閣侍讀、各部員外郎、知州事

 

六品文官  承德郎、儒林郎、各部院主事、院判、都事、寺丞、內務府副管領、武備院庫掌、

           太醫院院判、各王府管領、京府通判、京縣知縣、兵馬司指揮

 

七品文官   文林郎、徵仕郎、各州州判、翰林院檢討、中書科中書舍人、翰林院編修、

           通政使司知事、皇史、太常寺博士、國子監監丞、內務府司庫、各部院七品筆帖式、

           各縣知縣

 

八品文官   修職郎、修職佐郎、太醫院御醫、內務府司匠、各縣縣丞、各州儒學政、

           鴻臚寺主簿

 

九品文官  登仕郎、登仕佐郎、各部院九品筆帖式、各府知事、各縣主簿、刑部司獄

 

其中的大夫、郎、佐郎三種,多為散官官銜。

 

 

所謂的散官即指無擔任固定職事的官員,如漢代有「散騎常侍」一職,類似皇帝顧問官,

《隋書·百官志下》:「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

後演變為表示官位等級的稱號,會隨著年資而晉升。

散官一名階官,又稱散階,是按階品授官,有官名,但沒有任何職務,

清代設散官的目的是為了以敘崇卑,官品低者則不授。

 

 

散官名義上與官品一樣分為三十階,但實際上沒有正一品,故只有二十九階。

散官階級與可以出任的官職有關。

 

又依照文、武官而分為文散官與武散官。

 

 

 

 

文散官分大夫、郎、佐郎三種,

文官大夫為五品以上官員,郎為正六品至正八品官員,佐郎為從八品以下官員。

 

武散官則分將軍、都尉、騎尉、校尉四種。

武官中將軍為從二品以上官員,都尉為正三品至從四品官,騎尉為正五品到七品官,

校尉為正八品以下官員。 各品官名如下:

 

一品 建威將軍 振威將軍

二品 武顯將軍 武功將軍

三品 武義都尉 武寅都尉

四品 昭武都尉 宣武都尉

五品 武德騎尉 武德佐騎尉

六品 武略騎尉 武略佐騎尉

七品 武絡騎尉 武絡佐騎尉

八品 奮武校尉 奮武佐校尉

九品 修武校尉 修武佐校尉

 

散官之授與多與封蔭有關,

美其名為官,其實不過是個頭銜罷了……

下一回再看到古墓上的官銜,

大可不必太過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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