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俊(1699-1771),字茂春,號天成,又號成祖,乳名王。 福建省漳州府漳浦縣人;

死後葬於「 里族庄 搭搭 攸山之平原 ( 今粉寮地區 )」 ,享壽七十三歲。

林秀俊成年之後,在故鄉與宋氏(名蔭,諡慈惠) 結婚;並育有一子,名海廟。

康熙末年,林秀俊以弱冠之齡,胸懷大志,離鄉背井,遠渡重洋,來到淡北地區,擔任通事

和投入拓荒事業。之後,再娶平埔族擺接社潘氏(名蛤也霍,諡儉順) 為妾,生二子,名海籌

與海文,計二妻三子。

在臺五十載的歲月中,秀俊曾擔任過大甲、後 龍 和淡水諸社通事,負責「番社」與官府或

漢移民間的翻譯、溝通等服務工作。由於通事職務之便,又再娶「番婦」為妻室;且三子中

的次子和參子,是「番婦」所生,能全力襄助父親的事業,所以在「番社」荒埔 鏷 給漢移民

承墾開拓過程中,林氏佔有極優越的條件,以致於田園、房屋到處散佈 。

乾隆二年( 1737 )林天成(即林秀俊)、陳鳴琳和鄭維謙三人共同訂立的合約記載 :

「 因康熙伍拾玖年合同陳夢蘭、朱焜侯、陳化伯公置北路淡水大加臘 (今臺北市區) 、八芝連林

(今士林區) 、滬尾 (今淡水) 、八里坌 (今八里鄉) 、興直 (今新莊、泰山、五股一帶)

等處五庄草地。其大加臘四庄經已節次開墾,惟興直一庄未暇整理,是以致外人有請墾之舉,

而陳與鄭在廈,林在淡,不忍袖手,出頭招佃開圳墾耕,貼納餉課,仍與楊、許互控多年,

一肩獨任… 」

由此可知,林秀俊於康熙末年至雍正年間,業已與友人陳鳴琳和鄭維謙合夥「開圳墾耕」臺北盆地。

乾隆九年,與陳鳴琳和鄭維謙三人,將興直庄產權丈分後,秀俊自立「林成祖」墾號,開拓擺接庄、

大加蚋庄和溪洲地區。

為了全力拓墾擺接庄和應付巨額的大安圳土堤維護經費,

林秀俊家族,於乾隆中後期,逐漸將興直庄產權轉讓他人。

在擺接庄的開拓範圍,「 東至秀朗溪 (今新店溪) ,西至擺接溪 (今大漢溪) ,南至擺突突,

北至武勞灣 」,涵蓋當今板橋平原的板橋、中和及土城一帶。

日後,其家族也開發了新店安坑和內湖地區。

《淡水廳志》水利篇中,記載著:

「 大安陂圳…圳長三里餘,一帶旱溪植樹。顧圳業戶林成祖等鳩佃所置。

     其水自三叉河二甲九(今大漢溪土城媽祖田段) 至鴟鴞山下透九芎林引入大陡門至下分圳,

     寬二丈四尺,長十餘里。灌溉大安 寮 至港仔嘴莊等田一千餘甲。 」、

「 永豐陂圳…圳長五里餘。業戶林成祖等鳩佃所置。其水鑿石孔穿尖山,自暗坑口

    (今新店安坑地區) 接引青潭大溪水流,至南勢角枋 寮 莊,灌溉田一百九十餘甲。 」

「 暗坑圳…長二里餘,與永豐陂毗連。業戶杜 (應為林姓) 登選 (海廟第四子) 等鳩佃所置。

      其水自青潭大溪引入,灌溉安坑莊田六十餘甲 」 。

 

另外在苗栗後龍地區,也有「 貓裹莊圳…乾隆三十四年,眾佃按甲科派所置。其水發源於合番坪,

在龜山頭築石壆以瀦之。由林秀俊分開圳道,灌溉田四百四十八甲 … 」的記錄。

其中的「大安陂圳」、「永豐陂圳」和「貓裹莊圳」都是林秀俊在有生之年,經手規劃完成的。

「貓裹莊圳」的開圳,和大甲德化社荒埔「 鏷 給漢人承墾 」的記載,

可佐證秀俊的墾荒足跡,曾出現在苗栗後龍和台中大甲一帶……

林秀俊家族於「擺接十三莊」 置有後埔、新埔、深丘和枋寮(今中和)等公館,負責收租納穀業務;

另外在西盛地區,設立一座倉庫囤積穀物。

林家三大房子孫,大房海廟(人丁較興旺,子孫尤多)居板橋後埔公館(開基祖厝),

第二房海籌住新埔公館,第三房海文(人丁最少)居深丘公館。

位於板橋市後埔街的「後埔館」,目前只保留「正身」磚造的舊建物和右翼護龍,

呈現不完整的格局。

板橋市國光路 197 巷 2 、 4 號「新埔館」,舊公館三合院式,已於十餘年前拆除;

民國77年改建為公寓住宅,設有「九鯉湖仙公祖」和「林成祖公館祠堂」。

 

至於林秀俊家族,在內湖地區開墾的農地,分布在內湖「新里族庄」,

包含十四份、石壁潭羊稠、灣仔和粉寮等地區。林家設有「上公館」和「下公館」;

「上公館」由大房子孫居住,原位於今日的國防醫學中心內,早期工兵學校籌建時,

「上公館」被政府徵收後,已遭拆除。「下公館」由第二房子孫居住,原位於粉寮,即林秀俊

墓園前方百餘公尺處,在基隆河截彎取直、市地重劃時,也剷為平地。

「上公館」的建築年代較為久遠些,內湖族人大部份居住在此處。

當今,內湖地區秀俊的族人,是以大房海廟支系為主。

林海廟長子登墀的墓園,位在內湖白鷺山南麓;墓園坐西北朝東南,其墓碑書刻 :

「 金浦 皇清待贈太學生登墀林公墓,嘉慶癸亥 (1803 ) 年修,二大房子孫立 」。

今祖孫墓園,同時立於當年所開拓的土地上,朝夕與之為伍。

 

在林秀俊眾多的裔孫群中,首推前交通部長林豐正(屬第二大房,第十九世孫),

是其宗派下最傑出且具有高知名度的一位公眾人物;曾京擔任過民選臺北縣長、臺灣省民政廳長、

臺灣省副省長和內政部長等職務。

另林清火 (屬第一大房,第十九世孫), 係昔日「十四份圳」管理人 (圳長) 林慶仲的第三子;

年輕時代,曾當選 日治時期 民選的「內湖街庄協議會議員」,臺灣光復後,擔任過首屆湖興村長 。

 

第廿一世裔孫中的林鴻基,則曾當選過 臺 北市第四屆議會議員。

依據板橋後埔館林氏神主牌正面書有「 皇清 顯考 例授儒林郎 諡恭敏 林府 君神主,

男海籌 承重孫登墀 杖期孫彤雲仝奉祀 」。

 

可知林秀俊曾例授儒林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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