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陳氏族譜記載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原為木匠的陳氏家族來臺祖陳任華,攜帶超纘、超貴二子,
自廣東省鎮平縣白馬鄉臨泉埧(即壩字)羅經圈渡台拓墾。陳氏父子在觀音紅崁頭白沙屯(今桃園縣觀音鄉)上岸,後遷
抵桃園南崁墾殖,三子陳超學在此時期誕生(乾隆五十年1785)。
日後陳氏三兄弟分家,陳超學在嘉慶十一年(1806)因避閩粵械鬥,從南崁移居新埔五分埔,
成為陳氏家族開基五分埔的始祖,也根植陳家在五分埔發展的契機。
陳超學在五分埔不僅致力耕墾而躍升為大墾戶;所生二子陳昌興、陳昌旺在日後更分別建立有上、下兩大陳屋規模。
陳超學生有兩子昌興、昌旺(即陳朝綱),
昌興年三旬早夭,陳家產業惟靠陳朝綱獨力維持並承祖先遺業、艱創擴長…….
也就是說:
陳家在新埔地方的發展奠基於陳超學,家族聲望和影響力的建立,則肇始於其子陳朝綱的崛起,
《台灣列紳傳》記載:「陳參事,名朝綱,竹北五份埔莊人,屬廣東籍,未詳其祖先。家世隱耕于野,居積雖已富,
未顯,及至於參事(陳朝綱)世即崛起」;
可知陳朝綱雖為陳氏次房,實為陳氏家族勢力擴展之關鍵人物也。
《台灣省新竹縣志》記載:
「陳朝綱字佐卿,新埔鎮五分埔人,祖籍廣東,遷台年代未詳。
父超學、別號勤創逸叟,累世業農,家富裕」,
如上記載可推知陳氏家族能擁有龐大的土地,非陳朝綱一人及身之功業,
乃是累積數代之功,才能擁有這麼龐大的土地與資產。
開墾與經商是陳氏家族發展的基礎,取得功名則是陳朝綱進入上層社會的關鍵,
陳朝綱於清咸豐元年(1851),二十歲時捐報監生,咸豐五年(1855)登貢生。
同治元年(1862)戴潮春之亂,陳朝綱以客籍義首的身分領導客家義民參與了這次重大的戰役,
光緒二年(1876)受清政府授「四品同知」銜。
光緒八年(1882),擔任新埔廣安局職員,倡捐臺北城城工。
光緒十四年(1888)辦理鹹菜甕撫墾局解決「漢番」糾紛。 十五年(1889),協助劉銘傳辦理
清賦工作有功,原獲提報保加三品頂戴,未果。
光緒十六年(1890),劉銘傳開設鐵路局,鋪築基隆、新竹間鐵路。工事浩繁,非賴各地士紳協力,不
能濟事,竹塹城紳林汝梅邀陳朝綱合資幫辦築路用砂石採集助築鐵道,築成授「朝議大夫」。
光緒二十年(1894)乙未變革安撫人心有功;遂於明治三十年(1897)四月獲台灣總督府授配紳章。
明治三十三年(1900)登新竹縣參事,明治三十五年(1902)去世。
陳氏家祠,簡稱陳家祠,位居新埔正街。五分埔貢生陳朝綱建於同治七年,同治十年竣工。
當時許多單身羅漢腳,因避清廷苛稅,寄田陳朝綱名下,因死後無嗣,陳朝綱亦加以立牌祭祀,使享香火,
因非只祀陳氏祖先,故又稱為「百姓陳家祠」。
咸豐9 年(1859)陳朝綱與新埔紳士蘇景文、潘來福、張雲龍等倡捐重建新埔國王宮(今廣和宮)。
光緒7 年(1881)陳朝綱又與潘來福等同倡重修新埔文昌祠。
新莊三山國王廟係乾隆四十五年(1780)粵人捐建,為北台灣最早興建屬客家人信仰的廟宇,
見證新莊早期移民墾拓有客家人參與。
光緒八年(1882)廟毀於大火後,也是由新竹潮州籍客民陳朝綱發起募資於光緒十四年重建…….
光緒二十一年,日軍火燒新埔,陳家祠焚毀大半。
三年後,陳朝綱與同宗又耗資一萬予以重建,明治三十四年竣工。
明治三十五年(1902),陳朝綱去世。
據日治初年台灣總督府調查,陳朝綱亡故時,遺產約達二十萬圓之多。
可見,陳朝綱憑著個人的才能與過人的識見,戮力於土地的經營投資,並擴及商業和樟腦製造,
在理番和助築鐵路的事功上,與清廷建立良好關係,
致使陳家成為新埔地區舉足輕重的重要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