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為大安望族,對於大安鄉的開發可說是深具影響,大安鄉誌中對於李家多有所記載。

李丁財號剛敏;生於道光24年,卒於民國15年,享年83歲。

其先世李神助,於乾隆年間由福建省泉州府晉江縣渡台,初居於大甲外水尾,嗣遷本鄉東勢尾,

農耕之餘,兼在大安港經營貿易,於是家道日佳,推為鄉中翹楚。

清末以還被舉為莊正、中庄總理,改隸後為下九庄庄長,旋任十八庄區長,並任南埔火船

木材公司取締役(即董事)及當地保正二十餘年,深得民眾愛戴,由於熱心地方公益事業,

承當局多次表揚,不失為地方長者之風範。

按: 李丁財原為東勢尾黃家之長工,有一年黃家邀請大陸秀才來台旅遊,大陸秀才從南埔港登陸,

黃家派李丁財隨側在旁做挑擔、煮茶、舖蓆等服務。在台時間,大陸秀才感覺李丁財這小孩聰明

伶俐,氣質優雅,又對他照顧得無微不至。

遂選擇南勢厝兩塊出泉的地理送給李丁財,矚意祖先墳墓可埋葬於此,必將發達。

後人稱此地理為「田螺穴」。

李丁財長大後,離開黃家,在頂庄開一家雜貨店,由於為人熱心,處世機伶,為當地人所信服,

地方有糾紛,也請他排解,而建立地方領導地位。

日本佔領台灣,被指派為下九庄庄長掌管地方事務。 當李家家業日隆,對購買土地不遺餘力。

時局混亂,許多地主呈現恐慌現象,急於拋售土地,從牛埔經埔頭至龜殼這一片土地,雖屬溪埔

田地,李家以一甲地八元全數購買。

日治之後,李丁財又當庄長,如虎添翼增進李家財富,最後在南大安一帶有將近一半土地盡屬李家。

當地人傳說,李家有7000租、黃卿家有2700租、東勢尾黃家有2500租。

若當時一甲地的田租為50石租,李家則擁有約140甲田地,儼然為大安的大地主。

李丁財之長子李城,字欽明;生於光緒3年,卒於民國42年,享年77歲。

李氏生而穎異,幼從墊師讀四書,博覽群籍,國學造諳頗深;當時父為十八庄區長,遂佐其父

鞅掌庄政而條理井然,鄉人遇有紛爭事則出評事調解者,人譽為今之魯仲連。

大正九年,日人修改地方政制,合併大安區、十八庄區而成立大安庄;

是年十月一日,遂首任大安庄長,並任大安產業組合會長、大甲帽席同業組合總幹事,

而致力於地方建設,發展農村經濟。

大安鄉地處濱海,季節風為天然災害,遂率先倡導種植防風林,獎勵堆肥,改良豬舍

及栽培甘蔗等,以改善農民生活,遂於民國十五年二月,蒙台灣總督府特為佩授紳章表揚。

昭和十年,庄役所新建時,慨捐私地興建辦公廳舍,並捐巨資修繕村里橋樑,諸凡慈善

公益事業,莫不熱心參與,至今鄉人猶德之。

李城取社尾白氏之女,並生下李晨鐘。

李晨鐘,生於光緒23年,卒於民國69年,享年84歲。

幼承庭訓,胸懷大志。自台北日語學校畢業後,繼承其父接任大安庄長(至光復為止),達21年之久。

任內積極爭取興建大安、大甲兩溪堤防,政績斐然,屢獲嘉獎。

光復後,主持其父手創之大安庄信用組合(今農會),並任大甲水利會主任委員、水利會會長、

台中縣參議員、台中縣議會第一、二屆議長、台灣省政府參議、顧問,及中國國民黨省、縣黨部

評議委員等職。並與前省議長蔡鴻文創辦台中區合會儲蓄公司(今台中商業銀行),發展地方經濟。

議長任內首倡大甲溪綜合開發,並任大甲溪綜合開發促進委員會主任委員,先後興建德基及

石岡水壩,開發大甲溪之發電量達102萬瓦之鉅。

台中港重建促進委員會主任委員任內,全力爭取台中港開發國際港,至民國60年台中港工程局

成立後卸任,遂轉任台電公司監察人。

民國36年創辦「漢雲慈善會」,以紀念其獨子李漢墩、兒媳林織雲(霧峰望族林澄堂之女),

蓋二人不幸於民國32年3月19日由日本乘高千穗輪歸台途中,在基隆港外遭盟軍潛艦擊沉罹難,

李氏以林氏嫁粧十三餘甲土地,復捐至共有十六甲為基金,籌設「漢雲慈善會」獎助學金,

興辦各種地方慈善公益事業,

先後曾膺選全國第一屆好人好事代表及台中縣十大傑出老人表揚。

李晨鐘逝世後,李家發生極大改變,原屬「漢雲慈善會」的前庭,建成國宅販售,

幸而仍留下部分宅第,

若能整修成「李氏紀念館」,料能告慰李先生在天之靈。

只是兩度早訪, 庭院仍是草深寂寥 ,

無語問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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